一、原公告主要內容
(一)采購項目名稱:天津理工大學**號學院樓物業(yè)管理項目
(二)采購項目編號:TGPC-****-D-****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事項和內容
1. 本項目采購文件變更,詳見附件2。
2. 本項目延期,具體時間如下:
網(wǎng)上應答時間:****年9月**日9:**至****年**月**日8:**;
提交電子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年**月**日8:**;
第一階段解密時間:****年**月**日8:**至9:**完成第一階段解密的方為有效響應。
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
四、項目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一)聯(lián)系人:傅耀
(二)聯(lián)系電話:**2-********
五、采購人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一)采購人名稱:天津理工大學
(二)采購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區(qū)賓水西道**1號
(三)采購人聯(lián)系人:顧永超
(四)采購人聯(lián)系電話:**2-********
六、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
(一)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天津市河東區(qū)紅星路**號二樓。
七、更正內容送達及反饋
更正公告內容為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與采購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應商獲知更正公告后,請將“更正公告回執(zhí)”傳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傳真號:**2-********)。至提交投標(響應)文件截止時間未收到供應商“更正公告回執(zhí)”的,視為供應商已獲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內容,并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八、質疑、投訴方式
供應商認為更正內容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獲取更正內容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供應商對質疑答復不滿意的,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后**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更正公告回執(zhí)
附件2:競爭性磋商文件(TGPC-****-D-****)
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
****年**月**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執(zhí)
今收到天津理工大學**號學院樓物業(yè)管理項目(項目編號:TGPC-****-D-****)的更正公告第1號。我們將視此更正公告內容為本項目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并按整個采購文件的要求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
單位公章:
日 期:
請盡快將此頁蓋章后傳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表示確認。
傳真電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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