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GPCGD******FG**2F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廣東省國土資源技術中心基礎地理信息矢量數據處理服務(****年度)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內容:
采購文件第三部分 評審程序 3.詳細評審 采購包1基礎地理信息矢量數據處理服務(任務區(qū)一) “服務團隊”項目技術負責人:原文“4.負責過測繪類項目實施工作,每提供一項得1分,本項最高得3分。(提供項目合同復印件,合同須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如合同未能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則須提供能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驗收報告或業(yè)主出具的證明文件,否則不得分)”
更正為“4.負責過測繪類項目實施工作,每提供一項得1分,本項最高得3分。(提供項目合同復印件,合同須體現項目技術負責人姓名,如合同未能體現項目技術負責人姓名則須提供能體現項目技術負責人姓名驗收報告或業(yè)主出具的證明文件,否則不得分)”。
采購文件第三部分 評審程序 3.詳細評審 采購包2基礎地理信息矢量數據處理服務(任務區(qū)二) “服務團隊”項目技術負責人:原文“4.負責過測繪類項目實施工作,每提供一項得1分,本項最高得3分。(提供項目合同復印件,合同須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如合同未能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則須提供能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驗收報告或業(yè)主出具的證明文件,否則不得分)”
更正為“4.負責過測繪類項目實施工作,每提供一項得1分,本項最高得3分。(提供項目合同復印件,合同須體現項目技術負責人姓名,如合同未能體現項目技術負責人姓名則須提供能體現項目技術負責人姓名驗收報告或業(yè)主出具的證明文件,否則不得分)”。
其他內容不變。
以上內容采購文件和采購公告其他地方如有相同描述的,亦作相應調整,其他內容不變。如采購文件存在與更正后的規(guī)定不一致的, 以更正后的規(guī)定為準。
更正日期:****年2月3日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補充事項
無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廣東省國土資源技術中心(廣東省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地址:廣州市環(huán)市東路**8號大院2棟
聯系方式:**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qū)越華路**2號珠江國際大廈3樓
聯系方式:**0-********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龍婉容
電話:**0-********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