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
|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4,**2,**6.**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其他評標辦法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nèi)容 | 1、招標文件第一章 招標公告中“二、投標企業(yè)應(yīng)具備的條件第4條”更改為: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guān)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zé) 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guān)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增加“7.1.1 是否授權(quán)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否,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數(shù):3 個。” 3、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中 **.** 補充條款第3條”更改為:3、各標段投標總報價不得高于招標控制價,且投標報價的各項綜合單價不得超出招標控制價的各項綜合單價,否則按無效投標處理。 其他內(nèi)容不變。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