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
|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電匯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0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電子評標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1.將原招標文件第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項目經(jīng)理的資格要求: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應附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安全考核合格證(B 類)、 繳納養(yǎng)老保險。 更改為:項目經(jīng)理的資格要求: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類);且不得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應附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繳納養(yǎng)老保險。 2.將原招標文件第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備二級注冊建筑師及以上資格證書。 更改為: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 3.原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第**頁2.2.4(5)條,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設計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具備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得 1分,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得 2 分,本項最高分2 分(提供原件電子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不提供或不齊全0 分)。注:以上人員需提供 **** 年 4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個月社保證明原件掃描件或復印件掃描件。 更改為:設計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項最高分2分(需提供提供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原件電子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不提供或不齊全0分)。注:該人員需提供 **** 年4月1日至今任意一個月社保證明原件掃描件或復印件掃描件。 5.原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第**頁6.1.1評標委員會的組建:評標委員會構成:7 人;其中招標人代表 2 人,專家 5 人。評標專家確定方式:貴州省綜合評標專家?guī)祀S機抽取。 更改為:評標委員會構成:5人;其中招標人代表 0人,專家5人。評標專家確定方式:貴州省綜合評標專家?guī)祀S機抽取。
6.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特此澄清!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