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GZJLCG-GZ-********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年欖核鎮(zhèn)公立小學校車租賃服務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內容:
原公告的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 **:**:**,更正為:****-**-** **:**:**。
原公告的開啟時間:****-**-** **:**:**,更正為:****-**-** **:**:**。
一、第二章《采購需求》第五點校車要求
原文:
1.供應商須承諾服務期間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須提供《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九):
(1)需為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經營企業(yè)或城市公共交通企業(yè),提供證明文件;
(2)依照《廣州市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穗府辦規(guī)〔****〕**號第六條和第七條)規(guī)定成立的校車運營單位,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現更正為:
1.供應商須承諾服務期間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須提供《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九):
(1)需為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經營企業(yè)或城市公共交通企業(yè);
(2)滿足《廣州市校車安全管理規(guī)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規(guī)定。
二、第二章《采購需求》的技術標準與要求 附表一
原文:
| ▲ | 4 | 供應商須承諾服務期間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須提供《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九): (1)需為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經營企業(yè)或城市公共交通企業(yè),提供證明文件; (2)依照《廣州市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穗府辦規(guī)〔****〕**號第六條和第七條)規(guī)定成立的校車運營單位,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
現更正為:
| ▲ | 4 | 供應商須承諾服務期間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須提供《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九): (1)需為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經營企業(yè)或城市公共交通企業(yè); (2)滿足《廣州市校車安全管理規(guī)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規(guī)定。 |
三、第五章《合同文本》第七點校車要求
原文:
1.乙方服務期間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
(1)需為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經營企業(yè)或城市公共交通企業(yè),提供證明文件;
(2)依照《廣州市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穗府辦規(guī)〔****〕**號第六條和第七條)規(guī)定成立的校車運營單位,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現更正為:
1.乙方服務期間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
(1)需為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經營企業(yè)或城市公共交通企業(yè);
(2)滿足《廣州市校車安全管理規(guī)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規(guī)定。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補充事項
1.更正公告為原采購公告、原采購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購公告、原采購文件相應條款與本公告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公告為準。請供應商務必按照更正后的內容編制投標/響應文件,本公告發(fā)布,視同書面通知所有潛在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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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廣州市南沙區(qū)欖核鎮(zhèn)人民政府
地 址:廣州市南沙區(qū)欖核鎮(zhèn)鎮(zhèn)南路**號
聯(lián)系方式:**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州金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河軟件園高普路****號****室
聯(lián)系方式:**0-********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朱工
電 話:**0-********
廣州金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