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 JSZC-******-GZPM-G****-****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 泰興市黃橋鎮(zhèn)路燈智慧化節(jié)能改造能源托管服務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 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1、招標文件合同條款中增加“合同一年一簽”的條款。
2、招標文件第7頁“1.4.3”的內容調整為:“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與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2)為招標項目提供了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4)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各方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供應商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刪除招標文件第7頁“1.4.4”的內容。
3、招標文件的評標辦法中關于“推薦中標候選人”的內容調整為:“評標委員會在推薦中標候選人時,按照最終得分由高至低的順序,推薦3名中標候選人。得分相同時,投標報價低的排名優(yōu)先;如投標報價也相同,由招標人抽簽確定排序。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
4、招標文件評標辦法中“技術部分”的方案打分細則已量化。
5、招標文件評標辦法中“商務部分”的信息化建設(CCRC證書)評分項已刪除。
6、招標文件評標辦法中“商務部分”的企業(yè)業(yè)績評分項已修改。
7、招標文件第**頁的8.3第(5)條中的“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修改為“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8、本項目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及開啟時間延期至****年9月2日9時**分(北京時間)。
以上內容具體詳見附件招標文件正文。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補充事宜
無。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單位名稱:泰興市黃橋鎮(zhèn)人民政府
單位地址:泰興市黃橋鎮(zhèn)城黃路
聯系人:葉敏
聯系電話:**********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單位名稱:江蘇高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泰興市高新區(qū)科能路**號五樓
聯系人:周玲
聯系電話:**********5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周玲
電話:**********5
五、附件(適用于更正中標、成交供應商)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