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
|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9,**8,**2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1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成達萬高鐵遂寧站站區(qū)配套工程-站前廣場(含地下空間)及高架匝道 設 計施工總承包補遺書(二) 各潛在投標人: 1、原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增加條款9.**中“一、投標 人應依據 招標文件、發(fā)包人要求、工程總承包項目清單及控制價、澄清或修改(如 果有)、初步設計、本企業(yè)積累的同類或類似工程的價格,按照招標人給定 的項目清單格式進行填報,投標人僅需填報招標清單目錄中以下表格 :5. 工程總承包項目投標總價封面6.工程總承包項目投標總 價扉頁7.工程總承 包項目總說明8.工程總承包項目匯總表[其中安 全文明施工費及工程總承包 預備費(暫列金)按招標人給定金額填報。]”現修改為“一、投標人應按照 招標人發(fā)布的《投標報價清單》,并根據項目清單編制說明編制 投標報價清 單。” 2、其它內容不變。
招標人:遂寧發(fā)展高鐵城市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