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E**********************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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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標資格 |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有效的以下資質:(1)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yè)(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yè)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yè)(排水工程)專業(yè)甲級資質;(2)施工資質要求: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3)勘察資質要求(如有): / 。3.2 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1 人,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合格有效的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zhí)業(yè)資格或一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符合資格要求的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可兼任本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項目負責人,但其具備的條件須同時滿足所兼任崗位的資格要求,不允許除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項目負責人外的其它崗位人員兼任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3.3 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設計項目負責人 1 人,應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合格有效的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zhí)業(yè)資格。3.4 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施工項目負責人 1 人,應具備有效的一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 ,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5 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勘察項目負責人(如有)的資格要求: / 。3.6 本招標項目 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招標人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的,聯(lián)合體成員數(shù)不得超過 3 家;投標人自愿組成聯(lián)合體的應由 承擔施工任務或設計任務的單位 為牽頭人,且各方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承包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承包內容的專業(yè)單位組成聯(lián)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應由聯(lián)合體牽頭人的人員擔任。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
| 投標有效期 | **0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暫無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銀行保函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4,**2,**0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 |
| 開標時間 | ****-**-** **:**:** |
| 開標地點 | 市開標廳(一) |
| 開標方式 | 待定 |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無內容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