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nèi)容 | 1、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變更為:********.**元。以最新發(fā)布的工程量清單(GCZJ)、最高投標限價(GCZJ)及清單控制價編制說明為準。 2、施工合同中“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變更為:********.**元(壹仟貳佰陸拾壹萬柒仟伍佰叁拾元貳角壹分);“專業(yè)工程暫估價金額”變更為:******0元(壹佰伍拾萬元整)。 3、施工合同中“**.2 竣工結算審核-發(fā)包人審批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調整為:監(jiān)理人應在收到竣工結算申請單后**天內(nèi)完成核查并報送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應在收到監(jiān)理人提交的經(jīng)審核的竣工結算申請單后**天內(nèi)完成復核后報主管部門審核,本工程最終價款以主管部門最終審定值為準。監(jiān)理人或發(fā)包人對竣工結算申請單有異議的,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修正和提供補充資料,承包人應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結算申請單。 4、刪除施工合同**補充條款中的**.6條款。 5、本項目商務標評審為定性評審(合格制),現(xiàn)將商務標評審因素“獲得獎項”調整為: **企業(yè)獲獎要求** (需至少具備以下一項) : 1、 具備1.1,1.2之一: 1.1、 同時具備1.1.1,1.1.2,1.1.3: 1.1.1、 獲獎時間****-**-**及之后 1.1.2、 具有國家級(類) 1.1.3、 具有質量獎-優(yōu)質工程類獎項 1.2、 同時具備1.2.1,1.2.2,1.2.3: 1.2.1、 獲獎時間****-**-**及之后 1.2.2、 具有省級/副省級 1.2.3、 具有質量獎-優(yōu)質工程類獎項 2、 具備2.1,2.2之一: 2.1、 同時具備2.1.1,2.1.2,2.1.3: 2.1.1、 獲獎時間****-**-**及之后 2.1.2、 具有國家級(類) 2.1.3、 具有安全文明獎-安全文明工地獎 2.2、 同時具備2.2.1,2.2.2,2.2.3: 2.2.1、 獲獎時間****-**-**及之后 2.2.2、 具有省級/副省級 2.2.3、 具有安全文明獎-安全文明工地獎 備注:提供上5年度投標人自認為具有代表性的企業(yè)獲得獎項。(不超過5項,若超過5項,統(tǒng)計時按照以下順序計取前5項:國家級優(yōu)質工程類→省級(含副省級)優(yōu)質工程類→ 國家級安全文明工地類獎項→省級(含副省級)安全文明工地類獎項,同類獎項并列時按照獲獎時間由近至遠的順序計取,若仍有并列,由評委綜合評估后認定))。(組成聯(lián)合體投標的,聯(lián)合體各方提供獲獎均予以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