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
|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元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3,**5,**0元 |
| 評標辦法 | 見招標文件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nèi)容 | 涼山州民族中學新校區(qū)建設項 目(項目名稱)設計/標段 澄清**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現(xiàn)對招標文件作以下澄清: 一、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房屋建筑工程設計項目招標應使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 □市政工程設計項目招標應使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專業(yè)建設工程)》(GF-****-****)。 變更為: ?房屋建筑工程設計項目招標應使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 □市政工程設計項目招標應使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專業(yè)建設工程)》(GF-****-****)。 二、招標文件其他內(nèi)容不變。 特此澄清。
招標人:涼山州民族中學
招標代理機構(gòu):涼山交投工程規(guī)劃設計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