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三建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關于 整體搬遷項目污水處理站設備及安裝服務采購項目 (編號: GGZC****-G1-******-GXSJ )的質疑答復函
質疑供應商:廣西立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安園西路8號屯里商業(yè)廣場A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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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代表 :藍嬋娜
聯(lián)系電話:**********7
我 公司 于**2 6 年 1 月 7 日 上午9時**分 收到貴公司以 順豐快 遞郵寄方式送達的關于 整體搬遷項目污水處理站設備及安裝服務采購項目 (編號: GGZC****-G1-******-GXSJ )有關 招標文件 問題的 《 質疑函 》 原件 , 我公司 對貴公司所提出的質疑內容高度重視,經報采購單位核實,現(xiàn)答復如下:
一、質疑事項1 : 關于驗收費用,本項目由采購人委托廣西開源吉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組織驗收,驗收費用為人民幣肆萬貳仟元整(¥****0.**)。由中標人領取中標通知書之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驗收款項**%,驗收代理機構接到中標人的款項及通知后開始組織進場驗收。驗收結束后并在領取驗收合格報告前7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驗收款項。項目驗收共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全部設備進場后的階段、第二階段設備安裝過程的階段、第三階段是設備按設計圖紙安裝完成試運行的階段。因中標人原因導致某個階段驗收不通過,每次每階段驗收需要驗收代理機構重新組織驗收的費用由中標人按照總驗收費用金額的**%在組織再次驗收前支付。投標人報價時應考慮相關費用。
事實依據(jù) : 代理組織驗收驗收費用****0.**,收取費用過高,且沒有收費依據(jù),屬于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法律依據(jù) : 違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采購人可以根據(jù)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guī)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關于質疑事項 1 的回復:
1、 經核查,本項目的驗收費用標準與金額,已由采購 單位 貴港市中西醫(yī)結合骨科醫(yī)院通過公開遴選程序依法確定 。 采購單位 于****年**月7日在 其官方網站“ 貴港市中西醫(yī)結合骨科醫(yī)院 ” 發(fā)布 了 《貴港市中西醫(yī)結合骨科醫(yī)院整體搬遷項目污水處理站設備及安裝服務項目代理及驗收服務代理機構遴選項目遴選公告》 (詳見網址:https://ggszxy.com/news/xxgk/**) , 遴選公告正文中明確了關于本項目驗收費用的收費依據(jù),驗收費用預算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物價局轉發(fā)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準規(guī)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桂價費〔****〕**號)、《關于重新核定環(huán)境監(jiān)測收費標準的函》(桂價費字〔****〕**1 號)相關費用標準計取,其中桂價費字〔****〕**1 號明確環(huán)境監(jiān)測收費按監(jiān)測項目類型、檢測方法等制定差異化收費標準。本項目 驗收費用為“建設項目驗收+環(huán)境監(jiān)測”的綜合收費標準,結合?設備進場核查、安裝過程監(jiān)督、試運行及綜合驗收?三個階段的具體工作量進行核算,并由中標供應商承擔 。 遴選公告中“標項二驗收代理費控制價****0元” , 經公開遴選程序確定 驗收單位及驗收費用[具體詳見《整體搬遷項目污水處理站設備及安裝服務項目代理及驗收服務代理機構遴選項目成交公告》(詳見網址:https://ggszxy.com/news/xxgk/**3)], 最終驗收費用為****0元 ( 成交金額) , 成交金額 ?低于控制價 , 屬于合理范圍,不存在收費過高的情形。 ?
2、本項目招標文件已明確 投標報價包含:(1)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的價格;(2)必要的保險費用和各項稅金;(3)其他(如技術支持、售后服務、更新升級等費用):包含相關服務、設備備件、維修、專用工具、人員薪酬、交通費、調試、技術支持、驗收、檢測等各項費用的總和。 報價中已包 含本項目驗收費用 , 供應商投標前已充分知曉該報價范圍,可在報價環(huán)節(jié)提前考量相關成本與風險,該約定未對任何合格供應商設置參與門檻,未限制或排斥市場競爭。
綜上,該筆費用是完成“建設項目驗收+環(huán)境監(jiān)測”等全部服務內容所對應的合理對價, 收費依據(jù)充分、確定程序合規(guī)、金額合理, 與采購項目的實際需求相匹配,且是通過公開、公平競爭程序產生的結果,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的情形 。本項質疑缺乏事實依據(jù), 故 質疑事項 1 不成立。
二、 質疑事項 2 : 因中標人原因導致某個階段驗收不通過,每次每階段驗收需要驗收代理機構重新組織驗收的費用由中標人按照總驗收費用金額**%在組織再次驗收前支付。此處未明確復驗次數(shù)上限。若出現(xiàn)多次復驗情況,中標人將承擔無明確邊界的額外費用,該約定顯失公平。
事實依據(jù) : 屬于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法律依據(jù):違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采購人可以根據(jù)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guī)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關于質疑事項 2 的回復:
1、本項目為污水處理站設備及安裝服務項目,設備質量直接關系污水處理合規(guī)性與醫(yī)院運營安全。本項目招標文件已明確約定:因中標人自身原因導致驗收不通過而產生的重復驗收費用,由中標人承擔。中標人作為專業(yè)供應商,應具備通過規(guī)范的質量管控、嚴格的出廠檢測及合規(guī)安裝調試,確保履約達標的能力,從根本上最大限度避免驗收不通過的情形。復驗次數(shù)由中標人自身履約情況決定,若嚴格按招標文件列明的設備名稱、技術參數(shù)及相關要求履約,即可避免復驗及額外費用,不存在“無明確邊界額外費用”的必然風險。此外,供應商投標前已充分知曉本項目驗收規(guī)則及費用約定,可在報價環(huán)節(jié)提前考量潛在風險,該約定未對任何合格供應商設置參與門檻,未限制或排斥市場競爭,屬于政府采購中“權責對等”的合理權利義務設定,完全符合政府采購對履約質量的管控要求。
2、本項目 已在采購需求設置 了明確的 交付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完成供貨及安裝并通過驗收) ,該條款對合同履行進度形成嚴格約束。 若再設置復驗次數(shù)上限 會導致履約條件沖突 , 并且履約驗收次數(shù)是根據(jù)中標供應商自身履約能力確定,不同的供應商履約能力不同,其技術實力、質量管理水平和一次達標的能力本就存在客觀差異 。因此,設置復驗次數(shù)上限 屬于不合理限制條款。
3、 法律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核心是禁止采購人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而 本項目 旨在保障項目質量,屬于合理的履約約束條款,并未違反該條規(guī)定 。
綜上, 本項 質疑缺乏事實依據(jù), 故 質疑事項 2 不成立。
三、關于 質疑事項 3對招標文件“第四章 評標辦法及評分標準”中的項目實施方案“ 評分標準完全不細化不量化,分值設置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不對應” 的相關問題進行答復:
經調查核實,采購人研究決定,貴公司質疑的事項3成立,我公司將對“項目實施方案”的評分標準進行修改,具體詳見本項目的更改通知。
四、關于 質疑事項 4對招標文件“第四章 評標辦法及評分標準”中的供貨方案“ 評分標準完全不細化不量化,分值設置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不對應” 的相關問題進行答復:
經調查核實,采購人研究決定,貴公司質疑的事項4成立,我公司將對“供貨方案”的評分標準進行修改,具體詳見本項目的更改通知。
五、關于 質疑事項 5對招標文件“第四章 評標辦法及評分標準”中的安裝方案“ 評分標準完全不細化不量化,分值設置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不對應” 的相關問題進行答復:
經調查核實,采購人研究決定,貴公司質疑的事項5成立,我公司將對“安裝方案”的評分標準進行修改,具體詳見本項目的更改通知。
六、關于 質疑事項 6對招標文件“第四章 評標辦法及評分標準”中的服務承諾方案“ 評分標準完全不細化不量化,分值設置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不對應” 的相關問題進行答復:
經調查核實,采購人研究決定,貴公司質疑的事項6成立,我公司將對“服務承諾方案”的評分標準進行修改,具體詳見本項目的更改通知。
根據(jù)《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號)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如貴公司對本次質疑答復不滿意,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
感謝貴公司對本項目采購活動的監(jiān)督與支持!我公司將把有關情況向 貴港市財政局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 科 備案。
此答復函在網上公開后視同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均已接收此函。
特此復函。
廣西三建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