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
|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萬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萬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1、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1.1,投標人財務狀況,勾選去除。 2、招標文件第**頁,**.3中第6條,異議受理的相關要求、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相關文件依據(jù)等進一步予以明確。 3、招標文件第**頁,第三章設計文件評審2.1.6中“……只有設計文件得分匯總排在前7名(不少于5名)的才能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設計文件評審合格且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少于5名時,全部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修改為“……只有設計文件得分匯總排在前7名(不少于5名)的才能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設計文件評審合格且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少于7名時,全部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 4、關于評分業(yè)績,增加“以聯(lián)合體方式投標的,只對參加本次投標聯(lián)合體牽頭人承擔過的工程總承包業(yè)績加分”。 5、履約擔保的形式更改為任意形式。 6、承諾書格式中取消(5)投標人應無下列行為: ①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行為,依法被取消投標資格且期限未滿的; ②因招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guī)和不良行為,被有關招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滿的。 7、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3.2.6投標報價的其他要求中第(1)條刪除。 以上具體修改內容具體詳見澄清修改后招標文件。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