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S******D************ |
|---|---|
| 項目名稱 | 云南華氣金江天然氣有限公司**0%股權 |
| 轉讓方名稱 | 華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金江銳獅新能源開發(fā)利用有限公司 |
| 轉讓行為批準單位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
| 轉讓比例 | ** |
| 掛牌價格 | 1,**8.**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項目為捆綁轉讓,轉讓底價為人民幣****.**萬元,其中轉讓方華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轉讓標的企業(yè)**%股權,轉讓底價為人民幣**0.****萬元;轉讓方云南金江銳獅新能源開發(fā)利用有限公司轉讓標的企業(yè)**%股權,轉讓底價為人民幣**7.****萬元。若形成競價,成交價格較轉讓底價的增值部分按照轉讓方各自轉讓底價所占比例進行分配。 2、本次產權轉讓導致國家出資企業(yè)及其子企業(yè)失去標的企業(yè)實際控制權的,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yè)不得再繼續(xù)使用國家出資企業(yè)及其子企業(yè)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xù)以國家出資企業(yè)子企業(yè)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3、其他詳見《資產評估報告》等交易所備查文件。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情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須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交納**1.**1萬元的交易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2. 信息披露期滿,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xié)議轉讓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將被全部扣除,若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轉讓方及相關方損失的,轉讓方及相關方有權向意向受讓方進一步追償:(1)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xù)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未履行受讓本項目時做出的相關書面承諾或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guī)則、本項目信息披露內容的。 4、本項目信息披露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信息披露期內有權利和義務對標的企業(yè)進行盡職調查,全面了解標的企業(yè)狀況。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報表、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置于北京產權交易所的備查文件全部內容,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內容,承擔全部相關風險。受讓方若發(fā)生以不了解標的企業(yè)的現狀為由主張任何抗辯、發(fā)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解除產權交易合同、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行為,由受讓方承擔全部相關經濟責任與法律風險。 5.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書面承諾:(1)本方同意自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2)本方同意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交納除保證金以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及基礎服務費至北交所指定賬戶;(3)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4)本方同意本次產權轉讓導致國家出資企業(yè)及其子企業(yè)失去標的企業(yè)實際控制權的,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yè)不得再繼續(xù)使用國家出資企業(yè)及其子企業(yè)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xù)以國家出資企業(yè)子企業(yè)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