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GD******0 |
|---|---|
| 項目名稱 | 珠海市香洲區(qū)粵海西路**號金圖大廈1-**、1-**、1-**房產打包轉讓 |
| 資產類別 | 房產 |
| 轉讓方名稱 | 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比樂街證券營業(yè)部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8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轉讓說明事項 | 1、資產中1-**、1-**、1-**三間商鋪,原規(guī)劃設計為主樓裙房商場鋪位,位于樓梯一側共三間。目前因整個商場已根據(jù)實際情況打通并重新分隔,所涉及的3間商鋪所處位置為室內中間部位,標的已被圍入其他使用單位范圍且無顯著邊界,導致現(xiàn)狀難以具體明確劃分評估對象,評估中已考慮3間店鋪的所受的通行限制對價值的影響,其他事項詳見《資產評估報告》; 2、標的按現(xiàn)狀轉讓,成交后,受讓方按照標的物現(xiàn)狀取得標的物財產,因標的存在格局改動、占用等相關情況,請意向受讓方自行調查了解并充分考量。其外觀、結構、固定裝修及內在質量以實際現(xiàn)狀為準,面積以過戶時登記機關確定為準。 轉讓方對房屋外觀、質量問題、裝飾裝修歸屬、結構調整、固定裝修損壞、房地產面積差異和使用等不作任何擔保,若與本次掛牌文件中載明的位置、面積、用途等不一致的,交易成交價不作調整。 意向受讓方參與報價,即表明對該標的物的現(xiàn)狀已作全面了解及認可,轉讓方和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對標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擔保責任。 3、標的物成交后,相關價款支付及劃轉約定,詳見《資產交易合同》;本次轉讓項目的資金結算(包括競價保證金、成交價款、產權交易相關服務費用的繳付)僅限于使用人民幣結算。 4、報名參加報價前請務必自行實地看樣、調查標的物信息(如過戶要求等)、了解購買資質、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交付等內容。如違反相關約定,將產生包括但不限于保證金被劃扣等相關法律責任。 5、本次轉讓項目涉及的有關稅費,由轉讓雙方按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雙方各自承擔;本次轉讓項目中涉及按《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產權交易收費暫行辦法》規(guī)定向本轉讓項目轉讓方和受讓方收取的產權交易服務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凡國家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交易稅費(如有)均由受讓方承擔。 6、標的物成交后,自資產交易憑證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交易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相關部門辦理產權證及完成所標的物的權證變更登記手續(xù),轉讓方給予必要的配合。 7、在完成權證變更登記手續(xù)起**個工作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標的物,雙方應在轉讓標的交付當天共同到場查驗,查驗后雙方簽妥房地產交接確認書,即視為轉讓標的交付使用。受讓方應及時接收標的物。標的物自移交之日起,其毀損、滅失等全部自然風險和法律風險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方按現(xiàn)狀整體移交轉讓標的后,受讓方因標的存在瑕疵問題與第三方產生爭議的,由受讓方自行處理。 8、本次披露的情況說明和提供的圖片、文字資料等,僅為意向受讓方參與報價提供參考,不構成對標的物的任何擔保,不作為意向受讓方判斷、權衡價值的最終依據(jù),不作為對意向受讓方參與此次報價的建議。意向受讓方務必在報價前仔細審查標的物,自行對標的物情況及瑕疵進行詳實的調查、了解、核實,對包括但不限于本掛牌公告所提示的風險及未提及的風險進行全面、充分的考慮,審慎參與本次轉讓交易活動,并承擔因本次交易而產生的過戶、權屬變更登記等一切風險。意向受讓方應于交易前自行了解轉讓標的物來源、瑕疵和是否可以辦理產權證等風險(包括上述已披露瑕疵和風險及其他一切未披露瑕疵和風險),意向受讓方一經(jīng)報名參與交易,即表明已確認標的物的歷史情況和現(xiàn)狀并認可接受該標的瑕疵及風險。意向受讓方一旦競買成功,不得以無法交吉、無法正常使用入住、存在質量或安全問題、轉讓方披露信息不全面、相關權益無法實現(xiàn)、無法辦理產權證等任何理由向轉讓方索賠(包括但不限于不得要求轉讓方返還競買價款、賠償損失、承擔違約責任等)或拒絕履行任何義務,轉讓方不對此承擔任何責任。 9、意向受讓方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交納競價保證金并辦理報名登記手續(xù)。意向受讓方不得由其他方代付保證金,受讓方不得由其他方代付成交價款及交易服務費。 **、如掛牌期滿的唯一一家合格意向受讓方棄標或產生兩家或以上的所有意向受讓方在規(guī)定時間內均未以底價出價一次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以返還,競價保證金在扣除產權交易機構的交易服務費用后,余款歸轉讓方所有。 **、受讓方應于收到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組織簽約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公告確認的合同范本內容、格式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顿Y產交易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個自然日內,受讓方將交易價款以轉賬方式一次性支付至產權交易機構資金監(jiān)管賬戶進行統(tǒng)一劃轉。 **、如受讓方不按規(guī)定期限內簽訂《資產交易合同》、不按期交納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轉讓方有權收回轉讓標的,將轉讓標的另行處置,且受讓方參與競價時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在扣除產權交易機構服務費后,余款作為違約金歸轉讓方所有。轉讓方再行公開交易的,若成交價款低于原成交價款的,受讓方應當于再公開交易成交的**個工作日內向轉讓方補足差額。 **、若《資產交易合同》解除或交易終止的,本次產權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交易服務費不予以退回。 **、意向受讓方不得阻撓其他意向受讓方報價,不得惡意串通,操縱、壟斷報價價格。上述行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其報價資格,并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是否欠繳地價、土地使用費的問題由受讓方自行到國土房管部門查詢辦理,如存在欠繳費用,一概由受讓方承擔。 **、其他未盡事宜詳見《資產交易合同》范本。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jù)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xiàn)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xiàn)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產權交易機構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