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ZZCQ************9_1 |
|---|---|
| 項目名稱 | 約**0臺報廢車輛招選回收機構(烏海市公用事業(yè)發(fā)展中心) |
| 資產類別 | 交通運輸工具 |
| 轉讓方名稱 | 烏海市公用事業(yè)發(fā)展中心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5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中選機構必須按照《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對本次報廢車輛進行報廢回收,并提供相關證明。 1、中選機構不得委托其他報廢回收機構辦理車輛報廢注銷及回收等手續(xù)。 2、本次處置車輛按其現場展示現狀進行轉讓和交接,轉讓方對標的所作出的說明、相關資料、上傳公告的圖片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轉讓方對標的品質和質量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現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請各意向參選機構親自勘驗標的,了解標的實際情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心”)僅就轉讓方提供資料負披露義務,公告中顯示的標的數據、圖片僅供意向參選機構參考使用,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3、在參選機構通過e交易平臺參與項目過程中,出現《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guī)則》及《電子競價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中列舉的無法正常競價情形的,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4、中選機構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或未按照轉讓方相關規(guī)定進行資產交接,經過中心、轉讓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交易、終結該項目,并另行處置標的,轉讓方有權按照公告約定處置保證金。 5、中選機構聲明:我方非失信被執(zhí)行人及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如因此原因給交易相關各方造成損失,其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由我方承擔。 6、公告之日起接受勘驗預約報名。具體勘驗時間以預約時通知為準(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項目成交后標的物交付以實際勘驗為準。 7、本公告中披露的中選機構服務費收費標準為最高標準,具體收費按照中心收費辦法執(zhí)行。 8、報名請于公告期內到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網站自行注冊賬號報名,上傳相關電子版原件資料(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身份證正反面、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經營資質證、開戶行許可證等)及實物資產參選申請書,保證金需由意向參選方在易交易用戶系統(tǒng)內將資金轉入系統(tǒng)錢包后,再將錢包中的資金支付到報名項目中。 9、中選機構辦理標的交接手續(xù)前,須向轉讓方指定賬戶繳納X****元押金,待中選機構資產交接完畢并按轉讓方要求履行車輛報廢注銷手續(xù)無誤后由轉讓方無息退還押金,如中選機構未按公告約定時限出具車輛報廢注銷手續(xù)則轉讓方有權扣除全額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