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取消立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標資格的通知
各投標人:
宗地****-**號三江口出讓地塊十三(金樾三江) 電力接入工程(施工)于****年6月**日**時**分在福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開標,經(jīng)評標委員會推薦第一中標候選人為立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第二中標候選人為中盛萬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第三中標候選人為河南千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設工程招投標信息網(wǎng)(www.fzztb.org)、福州市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tǒng)(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發(fā)布中標候選人公示及中標結果公示,于****年7月**日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年8月4日收到中標人立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遞交的棄標函,明確放棄此次中標資格。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七十四條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取消立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根據(jù)《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及《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招標投標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決定》(****年第**號令)第四十八條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規(guī)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與招標人預期差距較大,或者對招標人明顯不利的,招標人可以重新招標。
本項目將依法確定第二中標候選人中盛萬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為中標人,請各潛在投標人留意本項目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設工程招投標信息網(wǎng)(www.fzztb.org)、福州市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tǒng)(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發(fā)布的中標結果公示信息。
特此通知!
招標人:福州市土地房屋開發(fā)總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國誠招標有限公司
****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