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GD******2-2 |
|---|---|
| 項目名稱 | 佛山市禪城區(qū)工農路**號一至六層(部份) |
| 資產類別 | 房產 |
| 轉讓方名稱 | 佛山市新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5.**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轉讓說明事項 | 1.轉讓方承諾轉讓標的不存在抵押、擔保、查封或已披露事項外干擾受讓方享有合同權利、實現合同目的的情況。 2.本次轉讓標的按現狀轉讓,轉讓方與交易機構對轉讓標的使用性能、外觀不作保證,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做盡職調查。本次標的資產數據根據資產評估報告(編號為粵中土(資)評報字(****)第**8號)中記載的數據確定,如與實際情況不符,以國土房管部門登記數據或測繪數據為準。 3.意向受讓方辦理意向受讓登記前,須自行對受讓轉讓標的行為是否符合不動產所在地限購政策及過戶的條件進行了解和查詢。因意向受讓方不滿足現行政策規(guī)定的受讓條件或其所提供的文件資料不能滿足現行政策要求而導致交易標的成交后,交易標的房產權屬不能過戶至受讓方名下,使受讓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實現受讓交易標的權益和權利的,受讓方應自行承擔所有相關的風險和損失,非轉讓方原因(包括不限于自身購房資格原因等)導致轉讓標的產權權屬過戶手續(xù)不能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標的,再次進行公開轉讓。保證金、交易價款及產權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轉讓方及產權交易機構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4.交易公告所披露的信息僅供參考,在信息公告期間意向受讓方應對轉讓標的產權、用途、結構、質量、面積、供水、供電、消防系統(tǒng)、使用現狀(包括房屋內部間隔現狀、裝修裝飾現狀;建筑物和構筑物附屬設施及物業(yè)管理)等進行現場勘察和謹慎詳盡必要的了解。在對標的資產的歷史情況、現狀和潛在風險有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充分考慮標的資產可能存在的瑕疵,參加本次轉讓交易活動,并承擔因本次交易而產生的過戶、權屬變更登記等一切風險。 5.本次轉讓標的部分處于出租狀態(tài)(合計**4.**平方米,余下****.**平方米現為空置),其中: (1)合同編號:佛東經租字(****)**4號,租賃合同于****年3月**日到期; (2)合同編號:佛東經租字(****)**0號,租賃合同于****年**月**日到期; (3)合同編號:佛東經租字(****)**9號,租賃合同于****年**月**日到期; (4)合同編號:佛東經租字(****)**8號,租賃合同于****年**月**日到期; 其他事項詳見租賃合同。如非原租戶成交,受讓方在受讓標的后,必須承接標的租賃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相關履約責任。 6.其他披露事項詳見廣東中土資產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以****年8月**日為基準日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編號為粵中土(資)評報字(****)第**8號)和《資產交易合同》(文本)。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產權交易機構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