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關于****年度第九次公開拍賣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補充公告
福清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于****年8月** 日刊登的《****年度第九次公開拍賣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告》(融土拍告字[****]**號),以下簡稱《公告》,現(xiàn)對《公告》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及補充,具體如下:
(一)宗地****拍-**號為成交之日起9個月內交地。
(二)宗地****拍-**號商業(yè)計容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的比例不低于**%并且為整體產權,不可分割銷售、發(fā)證。
(三)《公告》其他要求中增加:宗地****拍-**號地塊建成后的樓盤小學入學可就讀百合小學,初中可安排于福清一中音西校區(qū)。
原公告其他內容不變,原公告與本補充公告內容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公告為準。
福清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年9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