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轉讓標的轉讓價格為含稅價格。成交后轉讓方將開具發(fā)票,具體稅率以國家稅務局認定為準。2、標的目前存放于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港建路1號場區(qū)內,評估報告所列資產清單和數量,本項目公告所展示圖片僅供參考。轉讓標的的規(guī)格、數量、品質、狀況及瑕疵均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受讓方如需踏勘請先來電預約。踏勘聯(lián)系人:陳勇,電話:********-****5根據評估報告特別事項:1、本報告所稱“評估價值”,是指所評估的資產在現(xiàn)有用途不變并繼續(xù)使用以及在評估基準日的外部經濟環(huán)境前提下,根據公開市場原則確定的市場價值,沒有考慮將來可能承擔的抵押、擔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價格等對評估價值的影響;同時,本報告也未考慮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對資產價值的影響。2、本次評估結果為含增值稅價值,已扣除拆卸、吊運費用,未考慮處置涉及的稅費等。3、本報告評估結果未考慮各類資產評估增、減值可能涉及的稅費影響。4、對企業(yè)存在的可能影響資產評估結果的有關瑕疵事項,在企業(yè)委托時未做特殊說明,而評估人員根據從業(yè)經驗一般不能獲悉的情況下,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不承擔相應責任。5、至評估基準日,委托人承諾,本次委評的資產中除上述已披露的事項外,無其他抵押、擔保、涉訟、或有負債等可能影響評估結果的重大事項。但評估機構提請評估報告使用者仍需不依賴本報告而對委估資產的抵押、擔保等情況作出獨立的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