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HB******5-2 |
|---|---|
| 項目名稱 | 天仕達**0KVA預裝式變電站1臺轉讓項目(二次掛牌) |
| 資產類別 | 設備 |
| 轉讓方名稱 | 中共荊門市委黨校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5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交納保證金到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荊門產權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谷聯交所荊門公司”)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時**:**前到達光谷聯交所荊門公司指定賬戶為準)。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保證金的確認付款操作;不接受擔保或第三方代為支付。2、意向受讓方應完全認可由荊門正信資產評估事務所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荊正評報字[****]**3號)中的全部內容,對本次資產中所含資產的現狀、性質、用途不持任何異議。3、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在《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聯交所荊門公司指定賬戶。4、交易雙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且受讓方付清全部成交價款及交易費用后的次日(工作日)內,雙方須完成標的資產移交。自資產實際交付完成之日起,標的資產的全部安全保管責任及風險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須在資產實際交付完成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自行承擔所有費用,完成標的資產的拆卸、轉運及清理工作。拆除過程中,如造成轉讓方辦公區(qū)域內其他設備、場地設施或環(huán)境等任何損壞或污染,受讓方應承擔修復責任或照價賠償。若因受讓方原因導致拆除工作逾期的,逾期超過5個自然日(含)的,視為受讓方自動放棄尚未拆除、搬運的標的資產所有權。轉讓方有權自行處置該等剩余資產,且無需退還受讓方已支付的任何轉讓價款。5、受讓方及其聘請的拆除、運輸人員及車輛等,在進入及逗留轉讓方辦公場所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的各項安全、環(huán)保、保衛(wèi)管理規(guī)定,無條件接受轉讓方的現場監(jiān)督與管理,并嚴格執(zhí)行資產所在地的進出門登記、檢查等保衛(wèi)制度。受讓方相關人員在轉讓方標的所在地作業(yè)過程中,如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或職業(yè)健康損害,由受讓方獨立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轉讓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6、受讓方須同意光谷聯交所荊門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及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收到的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