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鄰水縣護城河綜合整治工程(項目名稱) 招標代理機構比選公告 | |||||||
| 招標人 | 鄰水縣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 ||||||
| 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 | 鄰水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 批復文號 | 鄰發(fā)改〔****】**1號 | ||||
| 建設地點 | 廣安市鄰水縣 | ||||||
| 建設規(guī)模及內(nèi)容 | 對鄰水縣護城河及沿岸進行綜合治理,其中護城河綜合治理工程約4km,包含河道整治、管網(wǎng)工程、配套步道及綠化工程等;沿河風貌整治工程,包含臨街市場整改,沿河商鋪店招及攤位整治,改造停車位、充電樁及其他街區(qū)改造工程和配套設施設備等。; | ||||||
| 本項目估算金額(萬元) | 0.0 | ||||||
| 類似業(yè)績 | 市政(不含城市軌道) | 是否允許有不良記錄 | 否 | ||||
| 代理范圍 | 本工程項目招標代理 | ||||||
| 招標代理費(萬元) | 合計:0.0 | ||||||
| 計劃招標時間 | ****-**-** **:**至****-**-** **:** | ||||||
| 比選報名時間 | ****-**-** **:**至****-**-** **:** | ||||||
| 其他需要說明事項 | 一、本公告招標招標估算金額為****0萬元,招標代理費最終結算以各標段的中標價(扣除暫列金額和暫估價)為基數(shù)按國家計委計價[****]****號和發(fā)改價格[****]**4號文收費標準下浮**%計取,招標代理費由中標單位支付。二、申請單位資格要求:****年1月1日以來至少已完成3個市政公用工程分類項目業(yè)績,且每個項目業(yè)績的中標金額不低于本項目代理招標估算金額**%。三、本項目擬配備5人。 ①、項目負責人(1人):須具有招標從業(yè)人員方章和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高級及以上職稱(提供方章中注冊證書及與注冊證書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網(wǎng)上查詢截圖、職稱完整證明材料和可供查驗的四川人社部門查詢截圖)。 ②、專職技術人員(4人):均須具有四川省招標代理從業(yè)人員方章,其中至少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提供職稱完整證明材料及可供查驗的四川人社部門截圖);擬派的本項目人員均須為申請人本單位人員,提供申請人為其繳納的最近連續(xù)6個月社保明細證明材料。 四、本公告內(nèi)容僅暫時預估項目招標代理費,具體金額以實際招標內(nèi)容為準。 五、中選單位的投標人員均須與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理機構比選系統(tǒng)內(nèi)人員保持一致。 注:比選申請人在比選報名截止時間前將人員、業(yè)績等證明材料傳于此郵箱號:gcb**********6@qq.com,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證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無法辨的,將作無效證明材料處理。 | ||||||
| 聯(lián)系人 | 楊女士 | 聯(lián)系電話 | **********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