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鐵一局集團有限公司 遵義天然氣液化調峰儲備站及綜合利用項目 主體及二次結構工程 施工 勞務 分包招標補遺書1號 各投標人: 我單位于2 ** 5 年 ** 月 ** 日 開始發(fā)售 《中鐵一局集團有限公司遵義天然氣液化調峰儲備站及綜合利用項目 主體及二次結構工程 施工 勞務 分包招標招標文件 》 ,現(xiàn)將該 招 標文件的內容修改如下: 原信息: 八、投標保證金 1、投標人必須使用本單位基本賬戶向招標人指定賬戶繳納投標保證金****0.**元(大寫:叁萬元整);最晚到賬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 2、招標人指定投標保證金匯款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單位名稱:中鐵一局遵義天然氣液化調峰儲備站及綜合利用項目部 賬號:******************** 開戶行: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營業(yè)部(非轉匯行) 匯款憑證中需備注:遵義天然氣項目主體及二次結構工程。 3、投標人使用非本單位基本賬戶、個人賬戶或現(xiàn)金方式向招標人指定賬戶匯入投標保證金的,資格預審將無法通過且招標人將無法歸還投標保證金,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4、招標人在書面合同簽訂后**日內向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不計利息;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的一部分,返還執(zhí)行合同約定的履約保證金條款;投標保證金將原賬戶退還,不可更改賬戶。 5、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者。 (2)有充分證據(jù)表明投標人有串標、圍標、“掛靠”其他單位參與投標,賄賂招標評審小組工作人員,以及其他違反國家招投標管理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3)中標后未按規(guī)定期限(或拒絕)與招標人簽訂勞務分包合同者。 (4)中標后未按規(guī)定期限(或拒絕)繳納履約保證金者。 (5)投標人未遵守本招標文件的其它有關規(guī)定。 現(xiàn)信息: 八、投標保證金 本次投標取消投標保證金的繳納。 其他內容不變。 招標人:中鐵一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qū)深溪鎮(zhèn)中鐵一局遵義天然氣液化調峰儲備站及綜合利用 項目部 郵編: ****** 聯(lián)系人: 趙盼紅 電話: **********1 招標人: 中鐵一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 5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