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SC******3 |
|---|---|
| 項目名稱 | 達州市達川區(qū)麻柳鎮(zhèn)征收資產處置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達州市達川區(qū)麻柳鎮(zhèn)人民政府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4,**7.**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一、本次轉讓標的按現狀轉讓,具體以實際看樣為準。二、本次轉讓為整體轉讓,轉讓資產不存在擔保、租賃、抵押情況。三、意向受讓方在報名之前須前往標的現場查看標的。意向受讓方到現場查看標的后,須與轉讓方現場簽訂《標的現場查看確認書》 (《標的現場查看確認書》由轉讓方于現場提供),對標的現狀等進行確認。意向受讓方憑《標的現場查看確認書》辦理網絡報名事宜。轉讓方不保證本次轉讓標的質量、重量、規(guī)格、尺寸、完整、功能及性能等,報名后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成交后,受讓方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進行標的移交。四、意向受讓方成功受讓后,標的拆卸、搬遷、運輸、清場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建渣清運、倒場費用、環(huán)境保護費、清場費用、運輸費用等)均由受讓方負責。標的交易涉及需向有關部門備案或審批的,轉、受雙方應共同履行向有關部門申報的義務。受讓方不得以實際移交時的質量、形狀的差異而增減成交價款。五、交易價款交納完結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易標的物的交接,若未按時完成的,該轉讓資產發(fā)生的任何損毀行為或事件,均與轉讓方無關。受讓方若逾期支付價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0.**%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受讓方已付款項不予退還,同時,應向轉讓方支付相當于成交總價款**%的違約金,并有權要求受讓方賠償損失。六、對于《資產明細表》中涉及的建筑物和設備,在拆解和處置過程中需要具備相關資質的,應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公司)進行拆解或處置。若出現問題,與轉讓方無關。七、本次轉讓涉及的相關稅、費由受讓方承擔。八、本次交易完成后,轉讓方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和稅務要求以成交價向受讓方出具相應交款書。九、其他相關事項詳見《資產處置及回收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