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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權轉讓項目公告內容(網(wǎng)站部分)
| 項目名稱 | 廣西華宏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廣西華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公開轉讓項目 | ||
| 項目編號 | GXCQJY**-**8 | 掛牌價格 | **,**1.**萬元 |
| 首次掛牌公告期 | **個工作日 | 首次掛牌起始日期 | ****年**月**日 |
| 是否捆綁債權轉讓 | 否 | 掛牌截止日期 | ****年**月6日 |
| 是否涉及優(yōu)先權 | 涉及 | 是否聯(lián)合受讓 | 不涉及 |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產(chǎn)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chǎn)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 . 本次產(chǎn)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產(chǎn)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chǎn)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 2 . 我方轉讓產(chǎn)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jīng)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 . 我方所提交的《股權轉讓申請與承諾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 . 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chǎn)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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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標的企業(yè)簡況 | |||||||
| 標的企業(yè)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yè)名稱 | 廣西華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
| 標的企業(yè)簡介 | 廣西華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宏水泥公司或標的企業(yè)”)現(xiàn)注冊資本**,**0.**萬元人民幣,廣西和泰置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現(xiàn)已更名為“廣西和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泰集團”)占**.**%股權,廣西華宏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宏建材”)占**.**%股權。登記機關為南寧市行政審批局,注冊地廣西隆安縣城廂鎮(zhèn)大林村龍白屯**0號,華宏水泥公司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為******************,現(xiàn)法定代表人為黃仕和。 (二)歷史發(fā)展沿革 華宏水泥公司由原南寧地區(qū)蒲廟水泥廠于****年8月改組成立的國有控股建材企業(yè),工廠始建于****年,注冊資本金為****.****萬元,其中,南寧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占**.**%,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員會建材離退休人員工作管理辦公室占3.**%,廣西交通物資有限公司占1.**%。 根據(jù)南寧城投集團《關于同意廣西華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實施企業(yè)分立的批復》(南城投批〔****〕**號)、華宏水泥公司****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和《廣西華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企業(yè)分立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對華宏水泥公司進行分立,分立基準日為****年6月**日,分立采用“存續(xù)分立”方式進行,即:將除現(xiàn)有年產(chǎn)**0萬噸水泥熟料生產(chǎn)線建設指標(以下簡稱“建設指標”) 和1萬元注冊資本金之外的全部資產(chǎn)(含土地、品牌等無形資產(chǎn))、債權、債務、人員從華宏水泥公司剝離出來進入新設公司,新設立公司名稱定為“ 廣西華宏建材有限公司 ”。分立后的華宏水泥公司存續(xù),只保留“建設指標”和1萬元注冊資本金;再由華宏水泥公司組織各股東商議,按照無償劃轉的方式,經(jīng)股東大會決議,各股東同意將各自持有的分立后的華宏水泥公司股權無償劃轉給華宏建材,至此華宏水泥公司成為華宏建材的子公司。 華宏水泥公司于****年**月實現(xiàn)增資擴股,增資后華宏水泥公司注冊資本變更為**,**0.**萬元,股東構成為:和泰集團占股**.**%,華宏建材占股**.**%。截至****年2月**日,和泰集團出資合計**,**4.**萬元成為華宏水泥公司控股股東。截至****年2月**日,華宏水泥公司資產(chǎn)總額為2,**5,**7,**4.**元,負債總額為1,**2,**9,**6.**元,所有者權益為**2,**8,**8.**元。 標的的詳細信息可到廣西聯(lián)合產(chǎn)權交易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廣西交易所集團”)查閱。 | ||||||
| 所屬行業(yè) | 非金屬礦物制品業(yè) | ||||||
| 成立時間 | ****年9月**日 | ||||||
| 所在地區(qū) | 廣西南寧市隆安縣城廂鎮(zhèn) | ||||||
| 住所/注冊地址 | 廣西隆安縣城廂鎮(zhèn)大林村龍白屯**0號 | ||||||
| 企業(yè)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國有控股) | ||||||
| 企業(yè)性質(經(jīng)濟類型) | 民企控股 | ||||||
| 經(jīng)營范圍 | 許可項目:水泥生產(chǎn);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非煤礦山礦產(chǎn)資源開采(依法須經(jīng)批準的項目,經(jīng)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jīng)營活動,具體經(jīng)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水泥制品制造;土地使用權租賃;住房租賃;非居住房地產(chǎn)租賃(除依法須經(jīng)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自主開展經(jīng)營活動) | ||||||
| 注冊資本 | ****0萬元人民幣 |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黃仕和 | ||||||
| 經(jīng)營規(guī)模 | 小型 | ||||||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
| 職工人數(shù) | / |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 標的企業(yè)股權結構 |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 1 | 廣西和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 | |||||
| 2 | 廣西華宏建材有限公司 | **% | |||||
| 標的企業(yè) 主要財務指標 | ****年 | 營業(yè)收入 (萬元) | 利潤總額(萬元) | 凈利潤(萬元) | |||
| ****9.****** | -****7.****** | -****7.****** | |||||
| 資產(chǎn)總計(萬元) | 負債總計(萬元) | 所有者權益(萬元) | |||||
| ******.****** | ******.****** | ****7.****** | |||||
| 審計機構 | 廣西博華三合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
| 備注 | 財務數(shù)據(jù)摘自《廣西華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報告》(博華審字[****]第**5號) | ||||||
| 以下數(shù)據(jù)出自最近一期企業(yè)財務月報表(單位:元) | |||||||
| 報表日期 | 營業(yè)收入(萬元) | 利潤總額(萬元) | 凈利潤(萬元) | ||||
| ****年8月**日 | ****6.****** | -****.****** | -****.****** | ||||
| 報表類型 | 資產(chǎn)總計(萬元) | 負債總計(萬元) | 所有者權益(萬元) | ||||
| 月報 | ******.****** | ******.****** | ****2.****** | ||||
| 備注 | 財務數(shù)據(jù)摘自廣西華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年8月**日財務報表 | ||||||
| 標的企業(yè)資產(chǎn)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廣西中天銀房地產(chǎn)土地資產(chǎn)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
| 評估核準(備案)機構 | 南寧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 核準(備案)日期 | ****年9月**日 | ||||||
| 評估基準日 | ****年2月**日 | ||||||
| 評估報告文號 | 桂中天銀資評字[****]第****號 | ||||||
| 資產(chǎn)評估結果 | |||||||
| | 賬面價值(萬元) | 評估價值(萬元) | |||||
| 流動資產(chǎn) | ****4.** | ****4.** | |||||
| 非流動資產(chǎn) | ******.** | ******.** | |||||
| 總資產(chǎn) | ******.** | ******.** | |||||
| 流動負債 | ****2.** | ****2.** | |||||
| 非流動負債 | ****5.** | ****5.** | |||||
| 總負債 | ******.** | ******.** | |||||
| 凈資產(chǎn) | ****5.** | **,**5.** |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 | **,**5.** | |||||
| 企業(yè)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
| 三、轉讓方簡況 |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廣西華宏建材有限公司 |
| 住所/注冊地址 | 廣西南寧市邕寧區(qū)蒲津路**3號 |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莫少政 | |
| 注冊資本 | 8,**6.****萬元人民幣 | |
| 經(jīng)濟類型 | / | |
| 企業(yè)類型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
| 所屬行業(yè) | 非金屬礦物制品業(yè) | |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MA5PWW5X2B | |
| 經(jīng)營規(guī)模 | 中型 | |
| 本次轉讓產(chǎn)(股)權比例 | **% | |
| 產(chǎn)權轉讓行為的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 南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南寧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 批準單位名稱 | 南寧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 批準文件類型 | 批復文件 | |
| 批準文件名稱 | 南寧城投集團關于同意華宏建材公司開展轉讓持有的廣西華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工作的批復(南城投批[****]**號) | |
| 批準日期 | ****年6月**日 |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1.**萬元 | |||||||||||||||
| 價款支付方式 | 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可選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的,應當自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選擇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為總價款的**%,并在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款項受讓方應當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應在接到廣西交易所集團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廣西交易所集團簽收成交確認書,并于成交確認書生效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 2.標的權屬變更手續(xù)由轉讓方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當?shù)卣叩囊?guī)定負責辦理,受讓方做必要配合。 3.本次交易通過廣西交易所集團專用賬戶結算。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須為合法存續(xù)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期內辦理報名手續(xù),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賬戶交納保證金。 | |||||||||||||||
| 報名提交材料 | 1.受讓申請與承諾書; 2.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 3.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4.標的狀況確認書; 5.掛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讓申請與承諾書; 2.身份證明文件; 3.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4.標的狀況確認書; 5.掛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注:1.除受讓申請與承諾書、授權委托書、標的狀況確認書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提交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 意向受讓方通過網(wǎng)站公告提供的報名地址進行報名,并將上述報名材料掃描上傳。 |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2.本次轉讓項目所涉及的一切稅費由轉、受讓方依法依規(guī)承擔。 3.截至評估基準日(****年2月**日),標的企業(yè)損益由原股東即轉讓方承擔或享有(已包含在交易成交價中);從評估基準日次日至股權交割日(即股權轉讓完成之日)止為過渡期。從評估基準日次日(****年3月1日)起包括過渡期,標的企業(yè)損益由受讓方承擔或享有。 4.主要資產(chǎn) (1)房產(chǎn)、土地情況 標的企業(yè)在隆安縣農(nóng)民工創(chuàng)業(yè)園擁有兩個地塊,其中一個地塊面積******.**㎡,另一個地塊面積****2.**㎡,均為工業(yè)用地。目前面積為******.**㎡的地塊已全部抵押給桂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分行。標的企業(yè)在隆安縣農(nóng)民工創(chuàng)業(yè)園C區(qū)(面積******.**㎡的地塊)建筑總面積為****6.**㎡。其中宿舍樓4棟,3棟為7層,1棟為9層,建筑面積為****8.**㎡,建成時間為****年**月**日,廠房結構為鋼筋混凝土結構;辦公樓及宿舍配套建筑分別為1棟,建筑面積分別為****.**㎡、****.**㎡。以上建筑尚未抵押。 同時,因標的企業(yè)于****年開展企業(yè)分立時,根據(jù)公司分立方案,原華宏水泥公司名下的資產(chǎn)劃轉給華宏建材公司,但截至評估基準日仍有2宗位于邕寧區(qū)蒲廟鎮(zhèn)的土地使用權(證號:【南寧國用(****)第G********號】【邕國用(****)字第********1號】)未轉至華宏建材名下。 (2)機械設備情況 標的企業(yè)持有汽輪機、鍋爐、水泥包裝機等合計****項的機械設備,以合計**8,**6,**8.**元的評估價值抵押給桂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分行。 (3)礦權 標的企業(yè)持有礦山名稱為廣西隆安縣隴疊礦區(qū)水泥用灰?guī)r礦,證號為C**********************的采礦權,目前已抵押給桂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分行。 5. 重大借款合同 由于標的企業(yè)資金缺口較大,截至****年2月**日金融長期借款本金余額為**1,**9,**0.**元,短期借款本金余額**5,**0,**0.**元。母公司和泰公司往來借款余額**5,**3,**1.**元。標的企業(yè)以自有資產(chǎn)作為抵押所取得的融資規(guī)模已不能滿足生產(chǎn)經(jīng)營發(fā)展的需求,故先后向桂林銀行南寧隆安支行借款,用土地、機械設備抵押。 6.華宏水泥公司作為擔保人的情況如下:
7.訴訟情況: 經(jīng)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信用中國、企查查等網(wǎng)站查詢,華宏水泥公司未了結訴訟案件均為分立前的糾紛,主要包括公司作為被執(zhí)行人[案號:(****)桂****民初****號],訴訟標的額為2,**1,**4.**元,公司作為被執(zhí)行申請人已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年3月7日的開庭公告[案號:(****)桂****民初****號],華宏水泥公司作為被告的勞動合同糾紛,目前進展情況未知。 8.股權轉讓價格相同的情況下,標的企業(yè)原股東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 9.員工安置及相關安排 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員工安置。 **.標的企業(yè)涉及的債權、債務等處理安排 產(chǎn)權轉讓后,華宏建材公司原持有**%股權承擔的標的企業(yè)債權、債務由新的股東承繼。 **.股權轉讓基準日 華宏建材公司將持有的廣西華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基準日定為****年2月**日。 **.受讓方繳納的****萬元人民幣受讓保證金不作為股權交易價款進行抵扣;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讓方將全部股權交易價款或首付交易價款即總價款的**%支付至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銀行賬戶,轉讓方發(fā)函告知廣西交易所集團辦理受讓保證金退付手續(xù)。如受讓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將全部股權交易價款或首付交易價款即總價款的**%支付至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銀行賬戶,視為受讓方違約,則受讓保證金不予退回。 **.轉讓方就其持有的股權在標的企業(yè)所認繳出資 **** 萬元人民幣,尚有 **** 萬元人民幣未繳足,由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之日起一年內足額繳納,如受讓方未按約定足額繳納,視為受讓方違約,轉讓方有權利解除股權轉讓合同,并且不退還受讓方已支付交易價款。 **.完成股權轉讓后,廣西華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受讓方必須配合華宏建材公司辦理完成土地產(chǎn)權證(證號:【南寧國用(****)第G********號】【邕國用(****)字第********1號】)變更登記至華宏建材公司等相關事宜; **.完成股權轉讓后,廣西華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須在**0個工作日內完成公司名稱變更。 **.完成股權轉讓后,廣西華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繼續(xù)使用原公司名稱、經(jīng)營資質和特許經(jīng)營權等無形資產(chǎn),不得繼續(xù)以廣西華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名義開展經(jīng)營活動。 **.標的企業(yè)****年9月**日前屬國有全資公司,****年9月完成企業(yè)分立,分立后的廣西華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存續(xù),只保留“年產(chǎn)**0萬噸水泥熟料生產(chǎn)線建設指標”和1萬元注冊資本金,****年**月完成增資擴股,股東結構由原先華宏建材公司占**0%的國有全資企業(yè),變?yōu)槊駹I企業(yè)和泰集團控股**%,華宏建材公司參股**%的民營控股企業(yè)。因未能及時工商變更登記,目前華宏水泥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企業(yè)類型仍顯示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國有控股),但華宏水泥公司實際性質屬于民營控股企業(yè)。 **.其他約定詳見股權轉讓合同(范本),意向受讓方需自行閱知。 **.南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lián)系地址:廣西南寧市良慶區(qū)玉洞大道**號(市青少年活動中心旁) 9樓,聯(lián)系電話:****-******2。 | ||||||||||||||||
| 保證金詳細 情況 | 交納金額 | ****萬元 | |||||||||||||||
| 交納截止時間 | ****年**月6日**:**:** | ||||||||||||||||
| 交納注意事項 | 1.交納資金以到達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的賬戶時間為準,受讓保證金不計利息。 2.不支持柜臺現(xiàn)金轉賬及現(xiàn)場交納現(xiàn)金。 3.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公告期內,足額交納受讓保證金。 4.未成交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路退回(不計利息)。 5.受讓方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簽訂《成交確認書》或《產(chǎn)權交易合同》的,受讓保證金不予退回。 | ||||||||||||||||
| 賬戶信息 | 賬戶名稱 | 廣西聯(lián)合產(chǎn)權交易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 賬號 | ******************3 | ||||||||||||||||
| 開戶銀行 | 中信銀行南寧青秀支行 | ||||||||||||||||
| 溫馨提示:請在匯款時正確填寫識別碼,如因填寫識別碼錯誤或未及時交納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行承擔。 | |||||||||||||||||
| 保證金處置 方式 | 1.保證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讓方故意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受讓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轉讓方的商業(yè)秘密等,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讓方未以不低于轉讓底價應價(有其它意向受讓方應價則本義務自動免除),導致交易失敗的; (5)意向受讓方違反其在申請受讓、公開競價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6)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并被確認受讓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xù)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交易價款,且逾期時間超過五個工作日的; (**)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受讓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受讓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將全部股權交易價款或首付交易價款即總價款的**%支付至聯(lián)合產(chǎn)權交易指定銀行賬戶,視為意向受讓方違約,則受讓保證金不予退回。 (**)其他依據(jù)交易規(guī)則或法律規(guī)定不應退回保證金的情形。 | ||||||||||||||||
| 披露附件 | 1、受讓申請與承諾書 2、股權轉讓合同 3、標的狀況確認書 | ||||||||||||||||
| 五、掛牌信息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個工作日 |
| 無合格意向方 | 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讓方 , 僅征集到 1 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由廣西交易所集團通知該意向受讓方按掛牌價格及掛牌條件直接與轉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 |
| 有合格意向受讓方 , 征集到 2 家或 2 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網(wǎng)絡競價 |
| 六、聯(lián)系方式 | ||||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聯(lián)系人 | 吳女士 | 項目咨詢聯(lián)系號碼 | ********7 ** 、****- ******1 |
| 項目報名聯(lián)系人 | 霍女士 | 項目報名聯(lián)系號碼 | ****-******2 | |
| 交易機構傳真 | ****-******7 | |||
| 聯(lián)系地址 | 1.廣西南寧市青秀區(qū)朱槿路**號菲律賓園·金菲豪園2號樓南寧金融大廈2樓 2.廣西南寧市良慶區(qū)玉洞大道**號(市青少年活動中心旁) 9樓南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
| 七 、交易須知 |
| 總則 第一條廣西聯(lián)合產(chǎn)權交易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廣西交易所集團)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fā)布項目公告。廣西交易所集團通過網(wǎng)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廣西交易所集團對標的的任何承諾或交易建議。意向方(報名人)應自行判斷,并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和盡職調查,不應以僅僅基于廣西交易所集團披露的項目信息作出意向決定為由拒絕履行相關義務。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廣西交易所集團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廣西交易所集團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意向方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廣西交易所集團的交易規(guī)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本廣西交易所集團官網(wǎng)(www.gxcq.com.cn)及第四產(chǎn)權(www.dscq.com)為本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的網(wǎng)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過上述網(wǎng)站鏈接注冊參與在線交易。 第四條意向方參與項目交易,須注冊賬戶并完成實名認證后,通過網(wǎng)上報名。 第五條意向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網(wǎng)上注冊賬戶和密碼,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網(wǎng)上注冊賬戶進行網(wǎng)上報名和參與交易的,均視為意向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并視為意向方已取得有權機構的審批或授權。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六條 廣西交易所集團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fā)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過廣西交易所集團或第四產(chǎn)權平臺向意向方的網(wǎng)上注冊賬戶發(fā)送系統(tǒng)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lián)系人手機號碼發(fā)送手機短信。 請各意向方隨時注意查看網(wǎng)站信息或查收系統(tǒng)注冊的手機號碼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網(wǎng)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fā)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jīng)收到相關通知或信息。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登錄系統(tǒng)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機設置問題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關于網(wǎng)上報名的說明 第七條廣西交易所集團對標的現(xiàn)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的披露,不能視為對標的物真?zhèn)位蛘咂焚|的保證,廣西交易所集團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請意向方在報名前自行對標的物現(xiàn)狀、權證及相關費用進行詳細了解和實地查看并作出是否報名的決定。 第八條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否則,廣西交易所集團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 第九條意向方完成網(wǎng)上報名的基本步驟如下: 一、意向方應在項目公告的有效時間段內完成報名手續(xù); 二、完成報名手續(xù)包括遞交報名材料和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賬戶為準); 三、意向方應通過網(wǎng)上提交報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讓/競租申請與承諾書》等; 四、項目公告對意向方有特殊資格要求的,意向方網(wǎng)上報名時應通過報名系統(tǒng)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廣西交易所集團概不接受郵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須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掃描件或現(xiàn)場提交。 第十條意向方一旦完成網(wǎng)上報名并按期足額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諾以不低于掛牌底價交易。 第十一條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廣西交易所集團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廣西交易所集團將不予受理。項目公告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二條項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權申請退回保證金。經(jīng)廣西交易所集團審核同意退回的,視為意向方自愿撤回報名。 若恢復交易的,撤回報名的用戶有權重新報名參與交易。 第十三條項目終結交易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廣西交易所集團將及時、原途徑、全額、無息退回。 關于網(wǎng)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四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要求參與網(wǎng)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廣西聯(lián)合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網(wǎng)絡競價實施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 第十五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取得參與競價資格。 意向方的優(yōu)先購買權資格經(jīng)確認后,取得優(yōu)先競買資格。順序不同的優(yōu)先購買權人分別享有不同級別的優(yōu)先競買代碼。 第十六條網(wǎng)上競價時間以競價系統(tǒng)服務器時間為準。意向方請務必在競價開始前登陸競價系統(tǒng)。 第十七條競價過程中若無人出價導致交易失敗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條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一旦出價,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標的物的相關情況,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認可公告內容和相關披露事項,清楚并了解相關的法律風險。若交易成功后,將按照樣本合同及附件的內容與委托方簽約。 第十九條意向方應對自備報價終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網(wǎng)絡安全自行負責。若因設備故障、網(wǎng)絡異常或操作失誤導致的一切損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條因意向方的如下行為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廣西交易所集團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所填寫的主體資格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資格不能被確認; 二、所填寫的聯(lián)系方式不真實、不準確造成無法收到廣西交易所集團發(fā)出的相關事項通知; 三、未及時關注廣西交易所集團發(fā)布的競價活動相關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備的終端設備故障、停電、網(wǎng)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備終端設備時間與競價系統(tǒng)服務器時間不符而導致未按時參與競價的。 第二十一條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廣西交易所集團有權中止或終結競價活動,意向方自行承擔可能產(chǎn)生的損失: 一、交易平臺網(wǎng)絡競價系統(tǒng)軟硬件故障或網(wǎng)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標的權屬不符、標的性狀改變等原因而使競價活動產(chǎn)生爭議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權部門作出的中止或終結競價通知的。 第二十二條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復競價條件的,由廣西交易所集團重新組織競價。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二十三條意向方被廣西交易所集團確認為成交人的,應根據(jù)公告要求到廣西交易所集團或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地點簽署成交文件。 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滿, 僅有一家意向方被確認符合資格條件,在確認資格同時視為交易成功 ; 二、 公告期滿,有多家符合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根據(jù)交易規(guī)則被確認為成交人時,視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應當視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條成交人交納的保證金按照公告要求進行處置。其他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將在確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按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回。 第二十五條廣西交易所集團在確定成交人后根據(jù)公告要求組織交易雙方簽訂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條交易成功后,廣西交易所集團按照公告要求及相關約定收取產(chǎn)權交易服務費,按照交易規(guī)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七條交易各方及其關聯(lián)方之間不得惡意串通,否則交易無效。因此造成的損失,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廣西交易所集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