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項目經依法展示后舉行,標的以現場實物展示為準,意向受讓方應當詳細閱讀本項目所涉及披露內容,有責任自行了解標的的狀況,認真進行現場踏勘。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標的的現場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自愿承擔一切交易風險。2、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1)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攜帶報名時上傳的主體資格證明等相關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現場確認和簽署《成交通知書》、《資產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書》、《資產交易合同》簽署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杭交所指定賬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務費、交易價款等交易資金(《資產交易合同》簽署當日,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沖抵交易服務費,多余部分(若有)轉為履約保證金,待應支付的剩余款項全部到賬后,履約保證金再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以到賬時間為準))。通過“用戶中心—未使用資金”對成交標的完成交易資金的確認付款操作。若受讓方需要委托經紀會員或經紀會員指定的第三方辦理權證過戶手續(xù)的,經紀會員或經紀會員指定的第三方可提供有償的權證過戶服務,同時受讓方還應自《成交通知書》簽署之日起**個工作日內預付交易價款3.5%款項作為辦理權證過戶手續(xù)的稅、費(多退少補)。(2)同意杭交所在經轉讓方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受讓方已交納的交易價款全部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3)若因受讓方原因造成所受讓房屋無法過戶,受讓方所繳納的購房款損失及其他經濟損失均由受讓方承擔,與轉讓方及經紀會員無關,受讓方已付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4)在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過戶手續(xù)過程中所涉及買賣雙方應繳納的稅、費,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各自承擔。(5)同意在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變更登記手續(xù)時,有關職能部門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簽訂文本合同,但雙方簽訂的該等文本合同僅作為辦理登記手續(xù)之用,不作為雙方的實際履行依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均以《資產交易合同》為準。(6)已知悉:物業(yè)管理費從交接次月起由受讓方承擔。水、電可以重新開戶的,相關手續(xù)及費用由受讓方自行辦理,但是否可以重新開戶不在轉讓方合同義務范圍內,具體按照轉讓標的情況和政府相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7)已知悉:轉讓標的只限于權證核定的面積范圍內,不包括標的外部的附屬用房、設施等。轉讓標的如有漏水或需維修的情況,均由受讓方自理,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8)已知悉:本次交易標的內部被改動的,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墻體、樓板被打通等,可能現狀外觀與證載平面圖所示不符,但本次交易標的均以交付現狀為準,轉讓方不作復原。(9)已知悉:根據出租方與承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協(xié)議書》,本次交易標的轉讓方已出租。本次交易成交后,受讓方須無條件繼續(xù)履行轉讓方與承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協(xié)議書》直至租賃期滿。受讓方付清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轉讓方協(xié)助受讓方和承租人辦理原租賃關系的變更手續(xù)并負責與受讓方及承租人結算相關的租金,受讓方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付清日(含)前的租金由轉讓方收取,受讓方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付清日(不含)后由受讓方收取,若轉讓方已預收租金的,轉讓方與受讓方按實際結算,多退少補。(**)已知悉:本次轉讓方與受讓方的權利義務,最終以轉讓方提供的《資產交易合同》為準。3、本項目受讓方須支付交易價款的2.5%交易服務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