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讓說明事項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現(xiàn)場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轉讓方原因所引發(fā)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被產權中心確定為受讓方的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逾期不簽訂,轉讓方有權向受讓方主張扣留交易保證金作為賠償。 3、信息發(fā)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遞交保證金的,采用協(xié)議方式轉讓,意向受讓方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價格受讓資產。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信息發(fā)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含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承租人),采取網(wǎng)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優(yōu)先權人報價與其他意向受讓方最高報價相同視為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優(yōu)先權人按照最高報價成交,優(yōu)先權人報價低于其他意向受讓方最高報價視為不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最高報價意向受讓方按照最高報價成交。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按照產權交易機構相關制度要求簽訂資產交易合同。 4、本項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受讓方在簽訂《資產交易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交易價款和基礎服務費支付到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產權中心自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6、意向受讓方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及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承諾如下條款:(1)我方已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已完成對轉讓標的的現(xiàn)場勘察,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愿意按本轉讓公告及網(wǎng)絡競價方案規(guī)定的相關程序要求參與本項目,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2)我方已自行對照并充分了解國家及地方關于購房資格的規(guī)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自行咨詢專業(yè)人士、相關方和監(jiān)管機構的基礎上判斷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資格(如貸款符合購房按揭政策),并決定參與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3)轉讓標的資產以現(xiàn)場踏勘時狀態(tài)交接(不包含承租方的設備,踏勘現(xiàn)場提供清單),我方同意按照標的資產及標的資產所涉及的室內外裝修等現(xiàn)狀接收標的。(4)意向受讓方即為不動產權證過戶人。(5)我方已對本標的進行過實地查看,并核實不動產權證相關內容,確認沒有異議。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項目轉讓價格為不含增值稅的價格,增值稅稅款由受讓方承擔,適用稅率按照國家現(xiàn)行稅收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受讓方應于《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稅款支付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在銀行開立的交易資金結算賬戶,隨交易價款一并劃轉至甲方。轉讓方在收到受讓方全部交易價款及相應增值稅稅款后,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發(fā)票。具體稅費須由意向受讓方至相關單位自行查詢。 8、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憑相關交易證明和受讓方主體資格證明赴轉讓方指定地點辦理交接手續(xù),完成標的物交接并簽署《交接確認單》。逾期不辦理的,則視為受讓方接收,房屋安全、消防等管理責任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應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承擔本標的物可能發(fā)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9、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轉讓標的涉及的物業(yè)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等費用,自《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含當日)起,由受讓方承擔。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及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知曉轉讓標的的在租賃狀態(tài),轉讓標的租賃合同到期后的續(xù)租、清退由受讓方負責與承租方協(xié)商解決。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對房產所在地購房政策規(guī)定的購房人資格進行確認,并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主體資格,謹慎決定是否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標的資產的情況,同意交易完成后在辦理標的資產的過戶過程中,轉讓方僅以提供現(xiàn)有資料為其應盡的協(xié)助配合義務,其他事宜均應由受讓方辦理,轉讓方不承擔標的資產過戶不能的法律風險。如若因政府相關部門或其他不可歸咎于轉讓方的因素導致標的資產完成權屬變更的日期過于遲延,受讓方不得向轉讓方主張承擔未履行協(xié)助配合義務的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