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ZZCQ************9_3 |
|---|---|
| 項目名稱 | 深圳市寶安區(qū)沙井街道灣景商務中心范圍內公寓及辦公物業(yè) |
| 資產類別 | 房產 |
| 轉讓方名稱 | 深圳市沙井蠔四股份合作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1,**7,**2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5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1、銷售形式:單套銷售。任一掛牌周期滿已有意向買方報名登記的房產至確定成交前被鎖定,鎖定期間不再接受報名。 2、掛牌期滿后,任一標的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買方的,由聯(lián)交所組織交易雙方按掛牌價直接簽約。每套房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買方的,在聯(lián)交所組織下采取公開競價方式確定最終買方。 3、意向買方報名所提交的材料,詳見《意向買方報名資料清單》。 4、意向買方一經簽署了《意向購房登記表》、《意向購買委托協(xié)議》并繳納保證金后視為報名成功。 5、標的房產按現狀銷售,過戶后標的房產的證載面積與實際面積不一致的,以證載面積為準,不影響標的房產成交金額。 6、意向買方自愿承擔由于自身購房資格、信用及貸款等各類原因導致標的房產無法辦理產權過戶的風險和責任。如被確定為買方后因自身原因無法辦理網簽、按揭、抵押等,均視為違約,買方需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7、標的房產按現狀銷售,意向買方應自行了解標的房產的現狀、樓盤的配套、房地產共有部位、共有設施及房產的質量,一經報名,即視作完全了解標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自愿承擔標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責任、風險和損失,不因任何理由向賣方和深圳聯(lián)交所提出抗辯;買方購買后對標的房產提出異議的,賣方和深圳聯(lián)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8、意向買方承諾知悉并確定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購買深圳房產或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資格條件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禁止性情形。 9、標的房產過戶所需各種稅、費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由雙方各自承擔;買方接到賣方相關過戶手續(xù)通知后,需要依法按時繳納相關稅費,否則賣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沒收已支付的相關成交價款。 **、意向買方簽署成交確認書則確定為本次房產買方。 **、交易成功后買方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自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房產交易價款一次性匯入賣方賬戶,并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賣方簽訂《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 **、交易成功后買方采用按揭付款的,自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房產首期款繳納至賣方賬戶,買方在接到辦理按揭手續(xù)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聯(lián)交所指定地點簽訂《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并提交貸款資料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xù)。 **、在產權交易價款未全額支付的情況下,不得辦理產權交割和變更手續(x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