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的名稱 | 重慶江津石銀村鎮(zhèn)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孫*、王*美(1筆)金融借款債權 | ||
| 項目編號 | ************ | 轉讓底價 | **萬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重慶市>市轄區(qū)>江津區(qū) | 資產類別 | 債權 |
本轉讓方現提出申請,將本資產通過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并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及配套細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交易標的權屬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已設定擔保物權的國有資產轉讓,符合民法典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通過;
3、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違約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及配套細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交易標的權屬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已設定擔保物權的國有資產轉讓,符合民法典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通過;
3、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違約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 標的描述 | 重慶江津石銀村鎮(zhèn)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孫*、王*美(1筆)金融借款債權 | ||
| 轉讓底價 | **萬元 | ||
| 債務人 | 孫*、王*美 | 債權本金金額 | **2.****** 萬元 |
| 累計欠息 | 1.****4 萬元 | 本息合計 | **4.****** 萬元 |
| 擔保情況 | 抵押擔保:重慶市南岸區(qū)茶園新區(qū)永寧路**號**幢3-6-2房產 | ||
| 評估報告文號 | |||
| 評估基準日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該筆債權已在公證處辦理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 2.貸款訴訟、執(zhí)行等具體情況請意向方自行盡調并承擔相應風險。 |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王富民 | 聯系電話 | **********3 |
| 轉讓方名稱 | 重慶江津石銀村鎮(zhèn)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行為批準機構 | 重慶江津石銀村鎮(zhèn)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評估備案機構 | - | |||
| 以下交易條件為轉讓的基本條件,是產權交易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受讓人在提出受讓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yōu)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轉讓文件和產權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 |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本次轉讓債權基準日為****年**月**日。關于債權詳細情況及司法進程等,意向受讓方可按程序向轉讓方咨詢。實際金額、到期時間、擔保情況等以合同約定和法律文書為準。 2、意向受讓方應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 https://www.cquae.com/help /)兩種方式辦理意向受讓登記,并交納對應的交易保證金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信息披露期滿后第【2】個工作日**時前交納,以到賬為準)。 3、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滿,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交易雙方按照轉讓底價與合格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確定交易價格;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4、為保護轉讓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受讓申請并按規(guī)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轉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重慶聯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5、意向受讓方須通過查閱相關資料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1)抵押物的抵押或擔保情況;(2)本項目債權金額數據未取得債務人的書面確認;(3)債務人的償還能力;(4)債權的回收風險;(5)債務人可能存在其他未知債務糾紛或訴訟等)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包括但不限于行業(yè)監(jiān)管規(guī)定、關聯交易限制等)。若決定受讓,須在報名時承諾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 本次轉讓標的均嚴格按現狀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讓方須通過相關資料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情況及涉及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后決定是否受讓。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受讓申請并按規(guī)定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完全了解標的現狀及涉及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已完成對標的的全部盡職調查,自愿接受標的物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功受讓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等為由拒簽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 6、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判斷自身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政策規(guī)定要求的受讓主體資格條件,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讓主體資格條件導致的費用、風險和損失。 7、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債權轉讓協(xié)議,并按合同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因受讓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簽訂合同或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全額交納交易價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轉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 8、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收費標準詳見《承諾函》。本次所轉讓債權成交后可能產生的其他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稅、債權關系、債權主體和抵押關系變更稅費、債權關系變更通知公告費、受讓方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等)均由受讓方承擔。 9、意向受讓方須保證所繳納的保證金和交易價款(若涉及這一情形)為其自有資金且資金來源合法。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不屬于以下主體:1、國家公務員、金融監(jiān)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債務人管理人員,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及上述關聯人參與設立或實際控制的非金融機構法人;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債務人管理人員或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存在直屬親屬關系的人員;2:標的所涉及的債務人、擔保人及其他關聯主體等利益相關方(截至轉讓基準日的債權金額全額回收的情況除外);3:反恐、反洗錢監(jiān)控名單范圍人員;4:其他依據法律法規(guī)不得收購、受讓競價標的的主體。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0.** 萬元 | ||
| 交納截止時間 | 披露期滿后第2個工作日**時前交納,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 |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吳秋伊 | 聯系電話 | **********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