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競買報名時應交納**萬元保證金至指定賬戶(戶名: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賬號:******************6,開戶行:杭州銀行衢州分行),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2.本次轉讓標的成交總價為不含增值稅價格,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發(fā)票,受讓方按增值稅發(fā)票金額支付轉讓價款,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3.受讓方須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轉讓方支付5萬元的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受讓方依約履行各項義務,無違約及違反維穩(wěn)、安全、治安、消防、環(huán)保等情況,受讓方如期完成全部標的物的運輸及現場清理工作,結清價款并支付交易服務費,經轉讓方驗收合格后,受讓方提出退還履約保證金申請,轉讓方在**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受讓方必須自行解決標的物的運輸及現場清理工作,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4.轉讓標的須在成交后**天內完成標的物運輸及現場清理工作,逾期未騰空的,按每延期一天**0元扣除履約保證金。5.移交時按標的現狀移交(廢舊資產中或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時不能保證質量完整),移交時設備新或舊不影響成交價格、數量少量(總數5%以內)多或少不影響成交價格。一旦轉讓成交,涉及數量、品質等相關風險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標的數量以現場實際過磅稱重數量為準,過磅地點由轉讓方指定,清運完成后根據實際過磅數量計算成交總價。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據成交總價進行服務費結算,服務費由中標方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