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集成電路工業(yè)園污水處理廠項目一期工程
澄清通知(二)
各投標人:
我司組織的福建省集成電路工業(yè)園污水處理廠項目一期工程(招標編號:晉政施招**********1),就有關事項發(fā)布澄清通知(二)如下:
一、本項目評分標準分值構成已在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前附表第4項中明確,招標文件“第3章評分辦法-3.3詳細評審”中的“采用A類、B類評標辦法的,投標人總得分=A+B+C+D+E。采用C類評標辦法的,投標人總得分=(A+B+C+D+E)*K1+F*K2”修改為:“投標人總得分=A+B+C+D+E+F”。
二、本澄清通知(二)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答疑紀要有不同之處的以本澄清通知(二)為準。投標人應在開標前隨時登錄發(fā)布本項目招標公告的相關網(wǎng)站查看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若因投標人的原因未及時發(fā)現(xiàn)本項目招標相關信息而造成的遺漏或損失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招標人:福建省晉江圳源環(huán)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福建省閩招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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