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N****WZ****** |
|---|---|
| 項目名稱 | 兩座構筑物工程主體(清安河穿堤涵洞、渠北閘)、啟閉機房及機器設備等一批報廢資產整體公開轉讓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江蘇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管理處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一、轉讓方合法持有標的物并對標的物擁有完整的處置權。 二、意向受讓方在公告期內應至現(xiàn)場仔細、認真查勘現(xiàn)場,評估轉讓資產的實際狀況,并充分預估到涉及稅費稅率情況、閑置資產拆卸環(huán)境、拆卸難度以及拆卸后的資產狀況。意向受讓方自行向轉讓方咨詢所涉稅費開票情況(稅種、稅率等)。 三、意向受讓方在申請受讓前應當認真仔細閱讀《資產轉讓合同》(詳見公告附件),一旦成為受讓方,須與轉讓方簽署該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應條款的約束,不得以標的所涉稅費稅率、數(shù)量、現(xiàn)狀為由拒絕簽訂上述合同。 四、標的物整體轉讓,不分拆,須按標的物的現(xiàn)狀整體受讓(具體數(shù)量及物資現(xiàn)狀以現(xiàn)場實物為準)。 五、受讓方對轉讓標的的拆除及后續(xù)處置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六、受讓方須按合同約定付清所有款項后,方可辦理標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裝運等工作,并自行承擔所產生的費用,在拆卸、切割、裝運以及處置等工作過程中,如發(fā)生安全環(huán)保事故的,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七、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或者轉讓方對標的物拆除有特別要求的,受讓方須自身具備或聘請具有專業(yè)資質的人員拆除標的物,并將委托拆除合同和/或相關資質證書作為簽署《資產轉讓合同》的必要附件。 八、成交后,轉讓方將至相關部門辦理標的物的注銷登記手續(xù)。 九、渠北閘暫定于****年**月中旬拆除,****年1月中旬拆除完成,清安河穿堤涵洞暫定于****年3月初拆除,****年3月底拆除完成,拆除的涉及處置的所有構筑物及機器設備將存放在指定地點,轉讓方將提前告知受讓方拆除的設備及設施存放地點。 受讓方可以在相應工程拆除過程中及時進行資產清運,但必須在相應工程拆除完成后**日內完成所有資產的清運工作。 十、土建施工單位拆除后報廢物資臨時存放點緊鄰拆除現(xiàn)場?,F(xiàn)場移交報廢物資為土建施工單位自然拆除狀態(tài),存在二次混凝土破碎和鋼筋切割可能。有進出場施工便道可以與土建施工單位協(xié)調使用但不得影響施工單位正常施工。 十一、具體資產請以現(xiàn)場查勘實物為準,意向受讓方自行判斷拆除資產可利用數(shù)量進行總價報價,以報價總價參加競買。 十二、因工程拆除實施周期較長,一切以工程現(xiàn)場實際進度為準,受讓方需充分考慮因國家政策或市場波動導致的材料價格變動。 十三、本次轉讓轉讓方提供財政非稅票據,不提供增值稅發(fā)票。 以上標的物情況說明僅供參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項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轉讓方及交易所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受讓方參與競買,即表明受讓方愿意按照轉讓標的實際狀況競買,受讓方應充分考慮瑕疵風險因素及其他綜合因素,慎重競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