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SW****R****** |
|---|---|
| 項目名稱 | 寧夏銀川市興慶區(qū)富寧街**號(五層)轉讓項目 |
| 資產類別 | 房產 |
| 轉讓方名稱 | 寧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川中海國際支行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3,**6,**1.2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應將報名資料在掛牌截止日**:**前提交。 2、本項目按標的資產現狀進行轉讓,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 (1)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轉讓方所披露標的房產現狀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本次受讓標的房產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標的房產狀況為由退還標的房產; (2)同意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于合同簽署后3個工作日內將受讓價款全額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3)受讓標的房產轉讓后,受讓方應在交易所出具《交易憑證》后開始與轉讓方辦理標的房產及相關權屬證明文件的交接手續(xù),雙方開始辦理標的房產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xù),轉讓方承諾予以必要的協(xié)助和配合; (4)同意本次標的房產交易過戶所產生的房產稅、土地稅、流轉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交易稅費按房產所在地房產交易規(guī)定執(zhí)行,凡國家有明確規(guī)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的交易稅費由轉、受讓雙方承擔,凡國家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交易稅費由受讓方承擔。 (5)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非因轉讓方原因所引發(fā)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3、標的按現狀轉讓,瑕疵及使用現狀不影響交易及價格。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的現狀及資產質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為由反悔或轉讓方提出質疑或要求補償,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的狀況及資產質量方面的瑕疵為由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4、標的房產所有欠費均由最終受讓方自行解決,轉讓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5、處理過程中,出現爭議問題及其他未盡事宜,以轉讓方規(guī)定或解釋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