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ZC****(NH**)**** |
|---|---|
| 項目名稱 | 里水鎮(zhèn)金溪濕地公園煙花爆竹零售點出租項目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佛山市南海夢里水鄉(xiāng)旅游開發(fā)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0,**0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8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1.在承租人不經營煙花爆竹零售期間,如需臨時調整經營其他類別商品,須事先向出租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人書面同意,并確保符合相關主管部門(包括但不限于應急管理、市場監(jiān)管、公安、消防等部門)的規(guī)范要求及審批程序后,方可實施。臨時調整經營期間,承租人仍需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費用;2.煙花爆竹零售點經營所需的用水、用電由承租人自行協調解決;已配備的裝配式防爆集裝箱僅供承租人使用至租期結束(租賃期限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到期后收回;租期內零售點的維修維護工作由承租人負責,相關費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擔;3.煙花爆竹零售點需按政府公布的關于有序燃放煙花爆竹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限時銷售;4.煙花爆竹零售點的最終位置,均以南海區(qū)應急管理辦公室的審定結果為準。該審定結果為最終決定,承租人必須無條件接受可能發(fā)生的點位調整,且不得因此要求變更租金;5.因煙花爆竹零售點點位調整所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編制費、煙花爆竹儲運與重新布設費、安全防護設施(如防火、防爆、防雷設施)新建或改造費、以及為滿足新點位安全條件所產生的其他所有費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