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讓說明事項 | 1.專場競價采用特殊保證金使用規(guī)則,專場中每個標的競買保證金金額相同(每份:2萬元),專場保證金金額的整數倍為保證金份數,保證金份數不能超過專場內轉讓標的的個數。意向方就專場競買報名時應按擬受讓的標的個數繳納相應份數的保證金至指定賬戶,操作路徑:浙交匯一一個人中心一一支付訂單-一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專場保證金后可參與專場中所有標的的競價:意向方交納單份專場保證金的,只能成為專場中一個標的的最高有效報價人,且只能受讓專場中的一個標的:意向方交納多份專場保證金的,可以成為專場中多個標的的最高有效報價人,受讓多個標的,但受讓的標的個數不得超過其交納的專場保證金份數。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2.產權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組織人服務費、所涉及的相關稅費等在內的所有費用,由轉、受讓雙方按規(guī)定各自承擔。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3.競買人(即其后的受讓方)報名競價時的姓名(名稱)必須與今后簽訂合同時的姓名(名稱)保持一致,不予更改。4.競買人報名必須是房屋產權人,成交后,簽約人不得更改。5.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6.一套房產的產權人作為意向方報名每個專場只能提交一份保證金,即一套房產最多可購買一個車位,若一套房產提交多份保證金的,則報名無效。若為多套房產的產權人,意向方可上傳多份產權證明,一個專場允許交相應房產套數的保證金,即能成交相應房產數目的車位。7.買受人根據合同享有車位的使用權。本次轉讓的標的車位不能辦理權屬登記。8.車位的物業(yè)服務費為每月每個**元。車位的物業(yè)服務費不包含在車位款中,由受讓方另行支付給物業(yè)。自辦理相關車輛錄入等交付手續(xù)的當日起,車位所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