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LN******1 |
|---|---|
| 項目名稱 | (****)****沈陽市蘇家屯區(qū)玫瑰街**號老圈樓辦公樓出租(租期5年)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沈陽市蘇家屯區(qū)人民政府民主街道辦事處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7.**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承租方辦理承租登記前須到標的現場踏勘,現場踏勘聯系人:梁女士,聯系電話:**********7。意向承租方須提前與出租方取得聯系,由出租方統一安排時間到現場踏勘,出租方不接受未經批準的踏勘要求。踏勘完畢后,意向承租方須與出租方現場簽署《現場踏勘確認函》(出租方加蓋公章,意向承租方是公司的加蓋公章,意向承租方是自然人的簽字),《現場踏勘確認函》作為承租申請資料之一,與其他申請資料一并提交上傳。踏勘期間產生的費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擔。 2.意向承租方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出租標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完全了解與認可出租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承擔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責任與風險。如承租方以不了解出租標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fā)生或拒絕簽署租賃合同、拒付交易價款及交易費、放棄承租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出租方及沈交所有權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終止本次交易,并將出租標的重新掛牌。 3.意向承租方須在掛牌截止日**:**前,辦理承租登記手續(xù)并交納交易保證金至沈交所指定賬戶(以銀行提供的到賬時間為準),待項目成交后自動轉為交易服務費,多退少補。 4.被確定為最終承租方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署租賃合同,并按照出租標的實際狀況與出租方進行交接,在租賃合同簽署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承租方交付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5.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體結構。在租賃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承租方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6.本項目交易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交易服務費發(fā)票由沈交所開具。 7.意向承租方須同意并承諾按照本項目網上公告及交易條件執(zhí)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