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讓說明事項 | 一、本次轉讓標的物為純電動公交車廢舊動力電池。轉讓方對標的所作出的說明僅作為參考,不作為轉讓方對標的品質任何擔保。二、成交后,受讓方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汽車廢舊動力電池處置辦法合法、合理、謹慎進行處置;在使用前應進行全面評估,確保使用的廢舊物資不發(fā)生安全、環(huán)保、質量事故,由此產生的任何安全責任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無關。三、轉讓標的均嚴格按現狀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讓方報名前須自行或聘請專家實地踏勘詳細了解標的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四、意向受讓方前往標的現場查證標的物,請事前與轉讓方聯系。意向受讓方須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相關人員授權委托書”、身份證件前往現場查證。踏勘后意向受讓方須現場與轉讓方簽署《現場標的查看確認書》(轉受雙方簽字蓋章),在報名時須提供該確認書,踏勘期間產生的費用及安全事故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本次轉讓標的查看地址為:四川省廣安市廣安區(qū)站前大道西段2號廣泰公交場站聯系人:鄧超聯系電話:**********6五、如有疑問,意向受讓方應在報名前向轉讓方提出,報名即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瑕疵及公告內容,成交后,受讓方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交易價款、進行資產接收。六、本次轉讓標的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需受讓方自行或聘請專業(yè)機構進行清運,因清運等產生的費用及安全責任等均由受讓方承擔。七、交易成功后,受讓方須按照轉讓方的要求和規(guī)定,對標的物進行運輸工作,在運輸過程中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在后續(xù)處理過程中,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造成的后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八、轉、受雙方在簽訂合同且受讓方按照公告及合同相關要求支付交易價款后,受讓方須在進場后5日內完成交易標的運輸工作。九、本次轉讓的掛牌價格為含稅價。雙方各自承擔本次交易所產生的稅費。本次交易完成后轉讓方(廣泰公交)按照成交價的3%征收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十、其他未盡事項,詳見《產權交易合同(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