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溫政務中心土告字〔****〕**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溫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龍灣區(qū)人民政府)批準,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溫州市龍灣區(qū)龍灣二期臨海園區(qū)南單元B-**-1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與溫州市政務服務管理中心共同組織?,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地塊概況:
| 宗地名稱 | 溫州市龍灣區(qū)龍灣二期臨海園區(qū)南單元B-**-1地塊 | 宗地坐落 | 龍灣二期圍墾區(qū) |
| 土地用途 | 一類工業(yè)用地(其他工業(yè)用地) | 產業(yè)條件 | 主導產業(yè)為通用設備制造業(yè) |
| 出讓面積(㎡) | ****8.** | 容積率 | ≥2.0且≤3.0 |
| 掛牌起始價(萬元) | **** | 第一階段上限價格(萬元) | / |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8 | 競價增價幅度(萬元) | **或**的整數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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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競畝均稅收增加幅度 (萬元/畝) | / |
| 出讓年限(年) | ** | 其他要求(綠地率%) | ≤**% |
| 備注: | 1.本次掛牌出讓地塊的起始價和競得價包含耕地占用稅,但不包括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以及其他需向政府相關部門繳納的各項稅費,競得人按規(guī)定自行向有關部門繳納。 | ||
其他相關要求:
(一)項目總投資≥****0萬元;
(二)固定資產投資強度≥**0萬元/畝;
(三)年畝均產值≥**0萬元/畝;
(四)單位能耗增加值≥4萬元/噸標準煤;
(五)單位排放增加值≥****.**萬元/噸;
(六)研發(fā)經費支出占比主營業(yè)務收入比例≥4.1%;
(七)達產后年畝均稅收≥**萬元/畝
注:上述宗地具體情況以《掛牌出讓文件》為準。
二、掛牌地點: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www.zjzrzyjy.com)進行。
三、競買對象: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行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活動。競得人如非企業(yè)法人或不具備本地塊所要求準入產業(yè)條件對應的經營范圍的,需設定企業(yè)法人或增設經營范圍。申請人只可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競買。
2、競買人如為自然人、其他組織,競得后應當按規(guī)定設立由競買人全額出資的獨立法人資格公司,并以新設立的獨立法人資格全資公司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xié)議》。
3、競買人競得土地后,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fā)建設的,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對地塊進行開發(fā)建設,并在網上報名時于擬成立新公司申請書中明確。單獨申請競買的,新公司須為競買人全額出資的獨立法人資格公司。
4、出讓人可根據出讓結果,先與競得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要求辦理完新公司注冊登記手續(xù)并提供由市場監(jiān)管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公司登記基本情況》后,再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xié)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xié)議》應當在出讓合同簽訂后**天內簽訂;也可直接與競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對本地塊進行開發(fā)。
四、競價規(guī)則:本次掛牌地塊起始地價為****萬元。競價增價幅度為人民幣**萬元或**萬元的整數倍,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競買申請:競買申請人須按照掛牌須知要求提前辦妥數字證書,符合競買要求,并按要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方可參加網上掛牌出讓活動。
掛牌出讓時間:****年1月8日9時**分至****年1月**日9時**分。
網上報名時間:****年1月8日9時**分至****年1月**日**時**分。
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年1月**日**時**分。
六、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可登錄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瀏覽或下載。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本次掛牌不設出讓底價。
八、聯系方式
現場咨詢:溫州市政務服務管理中心(會展路****號溫州市民中心A座3樓)。
聯系電話:
資規(guī)聯系人: ****-******** 高先生
服務聯系人: ****-******** 李女士
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溫州市政務服務管理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