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N****WZ****** |
|---|---|
| 項目名稱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喀什某單位轉讓一批報廢資產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牌樓監(jiān)獄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5.**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5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轉讓資產未能提供購置發(fā)票或合同等相關權屬證明文件,轉讓方已出具說明,承諾該資產歸其所有。 2.本次資產處置意向受讓方須進行現場踏勘,現場踏勘時間為公告期內工作日。意向受讓方報名前須持意向受讓方及轉讓方蓋章的《現場踏勘確認書》至新疆產權交易所報名并繳納保證金。 3.受讓方必須嚴格遵守轉讓方屬地相關安全管理要求,須在轉讓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處置范圍內進行拆解、過磅、拉運等工作,由此產生的運輸、裝卸、拆解、過磅等所有費用及安全、環(huán)保污染全部問題均由受讓方承擔并負責。 4.受讓方須清運拆除、裝運標的物時所產生的垃圾、廢料,裝運完畢后,受讓方須將現場清理完畢,保持現場整潔。 5.標的物移交受讓方后,因違反安全環(huán)保、安全生產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產生的法律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且轉讓方有權終止合同。 6.本項目公告內容是基于轉讓方提供相關材料進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對公告內容及交易事項的承諾或保證。提醒意向受讓方應當在報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盡職調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標的現狀、規(guī)格型號、標的瑕疵的相關情況,自行實地考察標的現狀(項目公告中披露的標的信息及照片僅供參考,不代表標的與其現狀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讓方應充分并理性判斷受讓資產風險,并在結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同時自愿進行報名。意向受讓方受讓后,自行承擔因不了解標的現狀而產生的相關風險,由此產生的相關糾紛和責任與轉讓方和新疆產權交易所無關。 7.其他詳見《明細表》《經濟鑒證證明》等備查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