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S******D************ |
|---|---|
| 項目名稱 | 物華置業(yè)股份有限公司**0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2.5%) |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金域黃金物資有限公司 |
| 轉讓行為批準單位 | 中國黃金集團(上海)貿(mào)易有限公司 |
| 轉讓比例 | 2.5 |
| 掛牌價格 | **.**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 |
| 重要信息披露 | 詳見北交所備查文件。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在中國境內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業(yè)信用。 3、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當于獲得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8萬元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本項目信息披露期滿,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xié)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通過網(wǎng)絡競價多次報價的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讓方提交的退還保證金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轉讓方有權扣除該意向受讓方的全部交易保證金: 如非轉讓方原因,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相關方,扣除款項不足以補償相關方損失的,相關方可以繼續(xù)追償: (1)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產(chǎn)生兩家及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xù)競價程序的; (3)競價過程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格,各競買人均不報價的; (4)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產(chǎn)權交易合同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5)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6)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guī)則、交易條件等情形的。 4、本項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經(jīng)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標的披露的內容,已經(jīng)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jù)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chǎn)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5、意向受讓方在提交受讓申請時須書面承諾: (1)我方同意北京產(chǎn)權交易所在出具產(chǎn)權交易憑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2)我方承諾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chǎn)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一次性交納至北交所指定銀行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