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發(fā)布區(qū)域
| 發(fā)布區(qū)域 | 大鐘莊鎮(zhèn)/大靳莊村 | ||
轉出方信息
| 轉出方名稱 | 天津市寶坻區(qū)大鐘莊鎮(zhèn)大靳莊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類型 | 集體 |
| 聯(lián)系地址 | 天津市寶坻區(qū)大鐘莊鎮(zhèn)大靳莊村 | ||
轉出信息
| 轉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屬于再次轉出 | 否 | ||
| 項目名稱 | 寶坻區(qū)大鐘莊鎮(zhèn)大靳莊村南養(yǎng)殖小區(qū)西坑8.5畝魚池經營權 | ||
| 掛牌價格 | ****.**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一、大靳莊村南養(yǎng)殖小區(qū)有集體魚塘,四周有2米以上工作臺面。小區(qū)西坑魚池水面8.5畝。四至:東至東魚池邊界、西至村稻地交界、南至小區(qū)北路道邊(路寬4米)、北至村稻地界溝南邊。面向社會、獨立競價。魚池價格****元/年,遞增價格**0元。二、魚池發(fā)包期限5年,轉出時間為****年1月1日至****年**月**日止(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三、承包費采取年交的方式,承包方在每年**月**日前,按時足額將承包費匯入到發(fā)包方的指定賬戶。四、交易方式:收取交易保證金****元,交易成功后轉為承包押金,合同到期后退回。如有違約,押金概不退回。成交后的7日內與發(fā)包方完成簽約,如逾期不簽,不繳納承包費,將視為承包方放棄魚塘承包權,交易保證金作為賠償金歸發(fā)包方所有,發(fā)包方有權重新掛牌發(fā)包。五、責任明確:1、承包期內承包方對該魚池有自主經營權,不得改變水產養(yǎng)殖用途,不準對魚塘的現狀造成永久性的破壞,不得轉包、分包,不得私自挖坑取土、賣土,如有違反,村經濟合作社有權終止合同,同時報請上級國土部門追責罰款,不得私搭亂建,魚池臺面及周邊不準植樹及種植多年以上的植物,合同到期時要保持原貌;2、承包期內,承包方對魚池不得拓寬水面、確保魚池原有的工作臺面寬度;4、承包期內發(fā)包方只負責提供電源,不負責電力設施、水利設施及水源,產生的水、電費由承包方承擔,因魚塘產生的事故、糾紛等,均由承包方負責;5、魚塘臨邊道路堤埝由承包方進行日常維護加固,魚池南邊工作臺面和小區(qū)道路必須保持6米寬,如不足6米需承包方進行維修后,在進行養(yǎng)殖,臺面不能高于道路,費用自負;6、該地塊上原承包方投資建設的地上物,本次承包方須自行與原承包方協(xié)商解決地上物問題,發(fā)包方不負責協(xié)調,如商議無果原承包方拆除建筑物,不能影響下一輪的合同履行;7、在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征占魚塘承包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承包方可根據天津市相關政策申請補償,無論是否給予補償或給承包方造成任何損失均由承包方承擔,發(fā)包方不再對承包方做任何補償,征占土地的補償歸發(fā)包方所有;8、承包方在不改變魚池原貌的情況下,可以清淤,如進行其他提升改造,必須征得發(fā)包方同意;9、如遇發(fā)生洪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對魚塘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擔;**、凡有意報名競價者須親自到現場實地查看,一旦報名視為同意本交易方案;**、承包方在簽約前必須交齊本年度承包費及農交所的相關費用。承包押金不計利息,無違約合同到期后退回,否則押金概不退回,而且還要根據實際違約情況進行年承包費雙倍處罰;**、承包期內不準在坑塘周圍進行任何建筑,如確實需要應向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建筑,但只限于必要的生產設施;**、報名時農交所收取信息服務費**0元,競價成功與否不退。 | ||
| 受讓方條件 | 面向社會 | ||
| 轉出用途 | 水產養(yǎng)殖 | ||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是 | ||
| 繳納形式 | 電匯 | 交易保證金(元) | ****.** |
| 掛牌期滿,處理方式 | 信息發(fā)布終結 | ||
| 土地性質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階梯競價 | ||
| 階梯價 | **0 | ||
| 掛牌期 | 5 | ||
| 價款劃入賬號 | ************************ | ||
| 賬戶名稱 | 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 開戶銀行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