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頭市澄海區(qū)六合產業(yè)集聚區(qū)基礎設施及周邊配套建設項目(一期)監(jiān)理 | ||
| 問題總數:1條 |
| |
| 序號 | 問題及答復內容 | 提問時間 |
| 問題1 | 招標文件第**頁“項目獲獎(4 分)投標人完成過的水運工程項目獲得過安全類榮譽稱號或獎項:1、省級的,得 2 分,本小項最高得 2 分。2、國家級的,得 4 分”。問:監(jiān)理工作需統(tǒng)籌質量、安全、進度等多方面,僅以“安全類獎項”為評分較為片面。國家優(yōu)質工程獎、魯班獎等綜合類獎項評審全面嚴格,且包含對質量、安全、環(huán)保等多項實行“一票否決”(詳見附件一、二),更能全面反映投標人的整體監(jiān)理履約能力。建議修改為:“投標人承擔的水運工程項目曾獲得安全類或綜合類榮譽稱號或獎項的:1、省級的,得2分;2、國家級的,得4分”。 | ****-**-** |
| 回答 | 招標文件P**《項目獲獎》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牽頭人:投標人完成過的水運工程項目獲得過安全類榮譽稱號或獎項:1、省級的,得2分,本小項最高得2分。2、國家級的,得4分。注:本項最高得4分,不累計計分。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或掃描打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修改為: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牽頭人:投標人完成過的水運工程項目獲得過安全類或優(yōu)質類榮譽稱號或獎項:1、省級的,得2分,本小項最高得2分。2、國家級的,得4分。注:本項最高得4分,不累計計分。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或掃描打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