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土網掛(****)**號
經宜昌市人民政府批準,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決定以網上掛牌方式出讓宜土網掛(****)**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地塊編號 | 地塊位置 | 出讓面積 (平方米) | 出讓用途 | “標準地”出讓控制性指標 | 租賃年限(年) | 出讓年限(年) | 競買 保證金(萬元) | 起始價(萬元) |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投資 強度 | 畝均稅收 | ||||||||
| 宜土網掛(****)**號 | 東部產業(yè)新區(qū)田家河大道與李家灣一路交會處東北側 | ******.** | 工業(yè) 用地 | ≥ 0.6 | ≥ **% | 不小于**%且不大于**% | ≥**0 萬元/畝 | ≥**萬元/畝 | ** | ** | **2 | **** |
注:其他各項用地指標及掛牌要求詳見《宜昌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須知》
二、競買人范圍及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國家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
三、競買要求
(一)本宗地擬采取“先租后讓”方式供地,租賃期限確定為**年,租金每5年1付,競買人在租賃期間開發(fā)、利用、經營土地滿足租賃轉出讓條件后,辦理剩余**年土地出讓手續(xù),已交租金沖抵出讓價款,租賃和出讓年限總和為**年。本次出讓土地使用權不含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
(二)本宗地擬出讓起始價為****萬元,租賃期租金標準按照租賃期與最高年期的比值進行年期修正確定,年租金為摘牌成交價款的2%,競買保證金為**2萬元(5年的租賃金),增價幅度為**萬元,本次掛牌起始價為底價。
(三)土地成交后,競買人支付的競買保證金轉作競得地塊的定金。競買人通過資格審查,在2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資料原件與出讓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定金轉作首期5年土地租賃價款。
(四)簽訂《成交確認書》后**個工作日內競買人必須與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并同時與高新區(qū)管委會簽訂《標準地使用協議》。如因競買人原因不能按時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競買人定金不予返還,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競買人在簽訂租賃合同、繳清首期5年土地租賃價款后6個月內由高新區(qū)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建設局與競買人進行交地并簽訂《交地確認書》。
(五)競買人須在首期5年到期前6個月內繳清二期5年土地租賃價款。競買人符合轉出讓條件后,必須在租賃期屆滿前1個月內與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繳清剩余土地出讓價款。
(六)因建設需要對地上地下管線(包括但不限于各類市政設施、地下管網、通信、電力線等)改變現狀,由競買人向相關部門申請依法辦理,并承擔費用。本地塊范圍內場平、人防及防洪設施由競買人負責,費用自行承擔。
(七)本宗“標準地”的區(qū)域評價(環(huán)評、礦產壓覆、地災危評、水評、洪水影響)已完成,競買人在取得土地后,須根據各行業(yè)管理規(guī)定到相關部門辦理地塊評價(備案)手續(xù)。
(八)本宗地依據《宜昌市“標準地”出讓工作試行辦法》和《標準地使用協議》的相關約定,對“標準地”辦理相應類型及年限的不動產權證。
(九)競買人應嚴格執(zhí)行本地塊的規(guī)劃條件,按照掛牌公告確定的用途及產業(yè)建設和利用土地,落實相關指標要求。
(十)競買人須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內開工,開工后三年內全部竣工,并按《“標準地”使用協議》的約定辦理竣工核驗和達產復驗。
(十一)租賃期內承租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完成開發(fā)建設前不得轉讓、轉租、抵押。轉出讓后,享有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權能。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讓人(出租人)將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①租賃期滿未達到租賃轉出讓條件及其他約定的相關指標的;②未按期繳清剩余5年租金超過6個月的;③未按期簽訂出讓合同并繳清剩余土地出讓價款的;④停止使用土地的。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時,地上建構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按下列方式處置:限期6個月內由競買人自行拆除,恢復土地原狀,逾期不拆除的,視為棄置物,授權出讓人(出租人)代為拆除,拆除費用由競買人承擔。
(十三)競買人須辦理數字證書、繳納競買保證金,承諾遵守交易須知、交易規(guī)則等要求,方可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四、出讓文件的獲取
競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年2月2日,到宜昌高新區(qū)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建設局領取掛牌出讓文件;通過登錄宜昌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下載掛牌出讓文件(gtjy.yichang.gov.cn)。
五、競買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年2月2日下午**:**(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
六、公告時間:****年**月**日至****年1月**日,計**天。
七、掛牌時間:****年1月**日至****年2月3日**:**時止。
八、其它有關事項
1.出讓地塊具體出讓范圍以出讓紅線圖為準,出讓面積以資質測繪單位實測為準,本次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以出讓文件為準。
2.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書面提出。
3.競買申請人一旦提交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不得以對該宗地的出讓文件和現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九、聯系方式
宜昌高新區(qū)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建設局:張女士****-******8
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牛冬陽****-******9
網址:zrzy.yichang.gov.cn
gtjy.yichang.gov.cn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