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公告 | ||||||||||||||||||||||||||||||||||||||||
|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 ||||||||||||||||||||||||||||||||||||||||
| 大型無人機研發(fā)集成基地項目(XDG(LX)-****-**號地塊)(項目名稱)工程總承包 標段招標公告 | ||||||||||||||||||||||||||||||||||||||||
| 1.招標條件 | ||||||||||||||||||||||||||||||||||||||||
| 本招標項目大型無人機研發(fā)集成基地項目(XDG(LX)-****-**號地塊)(項目名稱)已由無錫市梁溪區(qū)數(shù)據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 大型無人機研發(fā)集成基地項目(XDG(LX)-****-**號地塊)梁數(shù)投備[****]**2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無錫市融騰光聯(lián)制造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0.0%、其他國有:**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 無錫市融騰光聯(lián)制造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建圓建方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網上電子投標。 |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 2.1項目概況: | ||||||||||||||||||||||||||||||||||||||||
| 2.1.1建設地點:無錫市梁溪區(qū)江海西路與青石西路交叉口東北側 | ||||||||||||||||||||||||||||||||||||||||
| 2.1.2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新增用地面積為****9.7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為******.**平方米(廠房首層雙倍計容),其中地上實際建筑面積約為****7.**平方米,地下設備間建筑面積約**3.**平方米。項目擬新建一棟四層和一棟五層研發(fā)車間及配套。建筑物層數(shù)(最大):地上5層,建筑物高度(最大):**.**米;單跨跨度(最大):**米;單體建筑面積(最大):****5.**平方米。 | ||||||||||||||||||||||||||||||||||||||||
| 2.1.3合同估算價:****9.0萬元 | ||||||||||||||||||||||||||||||||||||||||
|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6日歷天。 | ||||||||||||||||||||||||||||||||||||||||
| 設計開工日期:****年**月**日 **:**,施工開工日期:****年**月**日 **:**, | ||||||||||||||||||||||||||||||||||||||||
|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 | ||||||||||||||||||||||||||||||||||||||||
| 2.1.5其他:投標人若為聯(lián)合體投標須(1)提交聯(lián)合體各方共同簽訂的聯(lián)合體投標協(xié)議書,協(xié)議中須明確具備施工資質的單位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同時明確約定各成員方擬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2)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或再與其他單位組建新的聯(lián)合體申請人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3)聯(lián)合體各方單位應當具備與聯(lián)合體投標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條件; (4)擬派本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的在職員工。 (5)聯(lián)合體一旦中標,聯(lián)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6)投標保證金由聯(lián)合體牽頭單位繳納。注:聯(lián)合體單位在填寫投標信息時,牽頭人單位挑選到本標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員單位CA鎖讀取,并選擇添加成員單位(報名頁面會顯示成員單位名稱),再下載招標文件,否則在投標、中標階段(“中標結果備案(中標通知書)”“書面報告”“合同簽訂”)無法顯示成員單位名稱。 | ||||||||||||||||||||||||||||||||||||||||
| 2.1.6質量標準:工程設計質量標準: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及行業(yè)標準要求,施工圖設計成果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技術規(guī)范、標準及規(guī)程要求,成果文件需經發(fā)包人書面認可,并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和批準。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及行業(yè)有關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yè)現(xiàn)行施工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物資采購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材料等)采購質量需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及行業(yè)標準要求,合格率達到**0%。 | ||||||||||||||||||||||||||||||||||||||||
| 2.2招標范圍:本工程采用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模式(EPC),為交鑰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圖設計、專項工程深化施工圖設計和預算、竣工圖編制、工程施工、設備購置并安裝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保修期內的保修、移交、備案等相關資料的辦理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設計:包括施工圖設計,本項目所涉及的各專業(yè)的專項設計(含施工圖設計)、專項論證以及相關的深化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弱電智能化、消防、鋼結構、光伏板、人防及人防配套、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精裝修(公區(qū))、幕墻、泛光照明、室內外標識(含交通設施、人防標識標牌深化設計)、交通流線、信號覆蓋、三網合一、變電所專項設計;紅線范圍內的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線綜合、海綿城市、景觀綠化工程等專項設計、基坑圍護,建筑信息模型設計(BIM)、電梯、門窗、耐火窗、欄桿百葉、雨棚、單元門、地庫分色與劃線、外立面涂料(含線條)的深化設計、機械車位(如有)、綠色建筑(如有)等所有設計工作;各項評審的專家費用、評審費用及審圖費。 (2)工程施工:包括設計所涵蓋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清表、三通一平、測量控制點獲取及周邊地形實測、臨時圍擋及美化、試樁、地基與基礎、基坑支護與降水、土建工程、土石方工程、鋼結構、幕墻工程、給排水工程、電氣工程、暖通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變配電工程、通信工程(三網合一)、電梯工程、公區(qū)精裝修、室外工程(室外平臺、道路、景觀綠化、綜合管線、亮化、海綿城市、亮化、綜合管線等)、二期內臨時停車場地和紅線外臨時通道、室內外標識系統(tǒng)、供電、給水及燃氣、環(huán)衛(wèi)設施、門窗、欄桿、百葉、雨篷、耐火窗、地坪漆、交通標線和設施、外墻保溫涂料線條、光伏板、幕墻樣板以及施工圖預算、竣工圖編制等工作。 (3)本項目建設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設備、工器具的采購(含供貨、運輸、裝卸、保管、安裝、運行及試運行、相關各類技術培訓服務),前期需要進行的各項鑒定以及后續(xù)需要進行的各項驗收、專家論證及審查,項目缺陷責任期和質量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一切與項目相關的所有施工內容。 (4)通過政府職能部門的各項專業(yè)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備案,驗收合格后協(xié)助業(yè)主辦理工程項目移交及后續(xù)評價工作。 (5)包括但不限于過程協(xié)調與手續(xù)申請、報批報建、施工審批手續(xù)、竣工驗收歸檔及工程驗收合格后交付等總承包的全部工作。 |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 ||||||||||||||||||||||||||||||||||||||||
| 資質條件: | ||||||||||||||||||||||||||||||||||||||||
| (1) | ||||||||||||||||||||||||||||||||||||||||
| (2)企業(yè)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A)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設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B)施工資質要求:[建筑工程(****新標準)二級]及以上資質,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本次招標中需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 ||||||||||||||||||||||||||||||||||||||||
|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guī)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或者具備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的),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
|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 ||||||||||||||||||||||||||||||||||||||||
|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 ||||||||||||||||||||||||||||||||||||||||
| 3.3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 ||||||||||||||||||||||||||||||||||||||||
| 1、企業(yè)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 ||||||||||||||||||||||||||||||||||||||||
| (A)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設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 ||||||||||||||||||||||||||||||||||||||||
| (B)施工資質要求:[建筑工程(****新標準)二級]及以上資質,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本次招標中需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 ||||||||||||||||||||||||||||||||||||||||
| 2、財務要求:****至****年財務會計報表(如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要求的年份,則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 | ||||||||||||||||||||||||||||||||||||||||
| 3、□企業(yè)應當具有以下類似工程業(yè)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設計業(yè)績,施工業(yè)績 | ||||||||||||||||||||||||||||||||||||||||
| (A)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工程總承包合同、竣工驗收證明(需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蓋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業(yè)績的有效期為五年,以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計算。工程總承包業(yè)績單項合同金額以工程總承包合同或者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中載明的金額為準。上述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挑選的信息為準。 | ||||||||||||||||||||||||||||||||||||||||
| (B)設計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承擔過單項工程造價金額或總投資額≥****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yè)績。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設計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業(yè)績的有效期為五年,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至本工程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計算。設計業(yè)績單項工程造價金額或總投資額以設計合同或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中載明的金額為準。上述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挑選的信息為準。 | ||||||||||||||||||||||||||||||||||||||||
| (C)施工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yè)績。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需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蓋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業(yè)績的有效期為五年,以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計算。施工業(yè)績單項合同金額以施工合同或者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中載明的金額為準。上述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挑選的信息為準。 | ||||||||||||||||||||||||||||||||||||||||
| 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 ||||||||||||||||||||||||||||||||||||||||
| (A)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 | ||||||||||||||||||||||||||||||||||||||||
| (B)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的); | ||||||||||||||||||||||||||||||||||||||||
| 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yè)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設計業(yè)績,施工業(yè)績 | ||||||||||||||||||||||||||||||||||||||||
| (A)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要求:近五年(含)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工程總承包合同、竣工驗收證明(需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蓋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業(yè)績的有效期為五年,以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計算。工程總承包單項業(yè)績合同金額以工程總承包合同或者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中載明的金額為準。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挑選的信息為準。 | ||||||||||||||||||||||||||||||||||||||||
| (B)設計業(yè)績要求:近五年(含)以設計負責人身份承擔過單項工程造價金額或總投資額≥****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yè)績。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設計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業(yè)績的有效期為五年,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至本工程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計算。設計業(yè)績單項工程造價金額或總投資額以設計合同或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中載明的金額為準。上述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挑選的信息為準。上述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挑選的信息為準。 | ||||||||||||||||||||||||||||||||||||||||
| (C)施工業(yè)績要求:近五年(含)以施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yè)績。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需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蓋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業(yè)績的有效期為五年,以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計算。施工業(yè)績單項合同金額以施工合同或者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中載明的金額為準。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挑選的信息為準。 | ||||||||||||||||||||||||||||||||||||||||
| 6、項目管理機構:由招標人根據《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guī)范》GB/T****8-****予以明確。 | ||||||||||||||||||||||||||||||||||||||||
| 7、其他要求:(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或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2)若總承包項目經理為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資格的,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并在本公司注冊滿3個月且無在建工程;擬委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兼任施工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僅可兼任其中一個,且需滿足其資格要求)。(3)擬派設計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4)擬派施工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并在本公司注冊滿3個月且無在建工程。本段“其他要求”因系統(tǒng)字數(shù)限制,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第7條。 | ||||||||||||||||||||||||||||||||||||||||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本項內容為“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yè)績之一”的內容之一:(D)監(jiān)理業(yè)績要求:近五年來以項目總監(jiān)身份承擔過單項工程造價金額或總投資額≥****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監(jiān)理業(yè)績。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需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蓋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業(yè)績的有效期為五年,以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計算。單項工程造價金額或總投資額以監(jiān)理合同或者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中載明的金額為準。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項目負責人業(yè)績必須為投標人業(yè)績。上述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挑選的信息為準。 ? 自****年**月**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年**月**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年**月**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
|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 ||||||||||||||||||||||||||||||||||||||||
|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 | ||||||||||||||||||||||||||||||||||||||||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在無錫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tǒng)V7.0下載招標文件,工具軟件使用費**0元,售后不退。 | ||||||||||||||||||||||||||||||||||||||||
| 4.2 本項目不辦理招標文件的郵寄。 | ||||||||||||||||||||||||||||||||||||||||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年**月**日9時**分,地點為無錫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tǒng)v7.0,投標文件遞交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規(guī)定。 | ||||||||||||||||||||||||||||||||||||||||
| 5.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 ||||||||||||||||||||||||||||||||||||||||
| 6.評標方法 | ||||||||||||||||||||||||||||||||||||||||
| 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方式,具體評標方法和定標方法詳見招標文件 | ||||||||||||||||||||||||||||||||||||||||
|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交易中心、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上發(fā)布。 | ||||||||||||||||||||||||||||||||||||||||
| 8.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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