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命健康園區(qū)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設計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由于內容修改,原公告相關內容聲明無效,以新公告為準。更正內容為
1、原公告日期:****-**-**
2、原公告內容: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方法中,評分因素“設計負責人業(yè)績”評分標準“自****年**月1日以來完成過1項單體建筑面積大于1萬㎡的公共建筑業(yè)績得0.5分,此項最高得1分”
更正為:“自****年**月1日以來完成過1項單體建筑面積大于1萬㎡的公共建筑業(yè)績得0.5分,此項最高得0.5分”。
3、原公告內容: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 年1月**日 ** 時 ** 分
更正為: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年1月**日**時**分;招標公告其他內容以“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發(fā)布的原公告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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