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人 | 名稱:寧國市水利局 |
| 地址:寧國市寧陽中路**3號 | |
| 代理機構 | 名稱:安徽恒晟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寧國市青龍西路金山維也納?q名郡1幢****室 | |
| 項目名稱 | 安徽省寧國市中津河治理工程勘察設計項目 |
| 項目編號 | NGS-GC-GK-******7 |
| 開標時間 | ****年7月**日9時**分 |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名稱:長江勘測規(guī)劃設計研究有限責任公司 |
| 地址:武漢市江岸區(qū)解放大道****號 | |
| 投標報價:初步設計批復的勘察設計費的**.**% | |
| 服務期:設計階段**0日歷天,工地現(xiàn)場服務隨工程竣工驗收 | |
| 質量標準:合格,滿足國家及地方相應現(xiàn)行規(guī)范要求并通過招標人驗收 | |
| 綜合得分:**.**分 | |
| 項目負責人:劉芝貴 | |
| 證書名稱:水工結構專業(yè)正高級工程師 | |
| 證書編號:****** |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
| 投標資格業(yè)績:旌德縣玉溪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設計 | |
| 企業(yè)資質: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 |
| 企業(yè)業(yè)績:1、安徽省長江蕪湖河段整治工程勘察設計 2、無為市黃陳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設計 | |
| 其他: 項目負責人業(yè)績:1、上海市****年度河道生態(tài)治理項目-崇明縣陳家鎮(zhèn)四號河(北陳公路-前哨閘河)工程 2、川沙A-1地塊圍場河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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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標候選人 | 名稱:淮安市水利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聯(lián)合體成員:安徽省城建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淮安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深圳路9號、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qū)花園大道9號 | |
| 投標報價:初步設計批復的勘察設計費的**.**% | |
| 服務期:設計階段**0日歷天,工地現(xiàn)場服務隨工程竣工驗收 | |
| 質量標準:合格,滿足國家及地方相應現(xiàn)行規(guī)范要求并通過招標人驗收 | |
| 綜合得分:**.**分 | |
| 項目負責人:王星梅 | |
| 證書名稱:水工結構專業(yè)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 | |
| 證書編號:******** |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
| 投標資格業(yè)績:本溪市太子河城市段河道治理工程勘測設計 | |
| 企業(yè)資質:水利行業(yè)甲級、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 |
| 企業(yè)業(yè)績:1、海安市通揚運河(?薏柙撕?-如皋界段、如海河-東姜黃河段)綜合整治工程勘察設計 2、沁河干流(沁源縣王家灣至郭道村段、學孟村至大南川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設計項目 | |
| 其他: 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1、淮北市杜集區(qū)龍岱河及支流治理工程勘察設計 2、淮安市黃河故道后續(xù)工程勘察設計 | |
| 第三中標候選人 | 名稱:上海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市虹口區(qū)逸仙路**8號 | |
| 投標報價:初步設計批復的勘察設計費的**.**% | |
| 服務期:設計階段**0日歷天,工地現(xiàn)場服務隨工程竣工驗收 | |
| 質量標準:合格,滿足國家及地方相應現(xiàn)行規(guī)范要求并通過招標人驗收 | |
| 綜合得分:**.**分 | |
| 項目負責人:季榮 | |
| 證書名稱:水利水電設計專業(yè)正高級工程師 | |
| 證書編號:**JSZG**** |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
| 投標資格業(yè)績:吳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 | |
| 企業(yè)資質:水利行業(yè)甲級、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 |
| 企業(yè)業(yè)績:1、吳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練祁河)河道工程 2、余姚北排二通道――青山港、獎嘉隆江等整治工程(勘察設計) | |
| 其他: 項目負責人業(yè)績:1、崇明明珠湖區(qū)域南橫引河河道整治工程 2、余姚北排二通道――青山港、獎嘉隆江等整治工程(勘察設計) | |
| 招標文件規(guī)定公示的其他內容 | / |
| 被否決投標情況說明(單位、否決依據和原因) | / |
| 公示時間 | ****年7月**日至****年7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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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若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投標人應通過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書面提交異議。聯(lián)系人:馬先生(招標人)、李女士(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電話:****-******9(招標人)、****-******9(招標代理機構)。 二、若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工作時間向寧國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投訴,投標人可通過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書面提交,聯(lián)系電話:****-******1。 三、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須有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公章),提交書面異議。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對弄虛作假進行異議、惡意異議、一年內三次及以上異議均查無實據的投標人,將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人不良行為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 評標情況一覽表: 評審情況一覽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