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人 | 名稱:涇縣桃花潭?查濟文化旅游區(qū)管理委員會 |
| 地址:涇縣桃花潭鎮(zhèn)街道 | |
| 代理機構 | 名稱:安徽晉能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涇縣涇川鎮(zhèn)財富鑫城A8棟**2室 | |
| 項目名稱 | 查濟古建筑群王兆蘭等宅修繕工程 |
| 項目編號 | JX-GC-GK-******8 |
| 開標時間 | ****年8月**日9時**分 |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名稱:涇縣云嶺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涇縣涇川鎮(zhèn)蘇紅東路**號 | |
| 投標報價:******3.**元 | |
| 工期:**0日歷天 | |
| 質量標準:合格 | |
| 綜合得分:**.**分 | |
| 項目負責人:陳圣平 | |
| 相關證書名稱:文物保護工程責任工程師證書 | |
| 證書編號:ZRGC******** |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
| 企業(yè)資質: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一級資質 | |
| 企業(yè)業(yè)績:/ | |
| 項目負責人業(yè)績:1、新四軍軍部修械所舊址維修工程;2、涇縣黃田村古建筑群--“洋船屋”局部修復工程二次采購項目 | |
| 企業(yè)獎項:/ | |
| 項目負責人獎項:/ | |
| 其他:/ | |
| 第二中標候選人 | 名稱:合肥市弘興古建筑修繕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業(yè)區(qū)沈陽路**號 | |
| 投標報價:******9.**元 | |
| 工期:**0日歷天 | |
| 質量標準:合格 | |
| 綜合得分:**.**分 | |
| 項目負責人:葛傳貝 | |
| 相關證書名稱:文物保護工程責任工程師證書 | |
| 證書編號:ZRGC******** |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
| 企業(yè)資質: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一級資質 | |
| 企業(yè)業(yè)績:/ | |
| 項目負責人業(yè)績:青陽縣陵陽鎮(zhèn)所村太平山房修繕工程 | |
| 企業(yè)獎項:/ | |
| 項目負責人獎項:/ | |
| 其他:/ | |
| 第三中標候選人 | 名稱:安徽省徽州古典園林建設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黃山市歙縣徽城鎮(zhèn)人民路5號 | |
| 投標報價:******8.**元 | |
| 工期:**0日歷天 | |
| 質量標準:合格 | |
| 綜合得分:**.**分 | |
| 項目負責人:張建勇 | |
| 相關證書名稱:文物保護工程責任工程師證書 | |
| 證書編號:ZRGC******** |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
| 企業(yè)資質: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一級資質 | |
| 企業(yè)業(yè)績:/ | |
| 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
| 企業(yè)獎項:/ | |
| 項目負責人獎項:/ | |
| 其他:/ | |
| 招標文件規(guī)定公示的其他內容 | / |
| 被否決投標情況說明(單位、否決依據和原因) | / |
| 公示時間 | ****年8月**日至****年8月**日 |
| 其他 | 一、若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投標人應通過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書面提交異議。異議聯(lián)系方式:招標人聯(lián)系人:全工,聯(lián)系電話:**********0,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金工,聯(lián)系電話:**********6。 二、若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工作時間向涇縣文化和旅游局提出投訴,投標人可通過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書面提交,聯(lián)系電話:****-******8。 三、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須有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公章),提交書面異議。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對弄虛作假進行異議、惡意異議、一年內三次及以上異議均查無實據的投標人,將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人不良行為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 評審一覽表: 評審情況一覽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