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H7FSCG**D**G**** FS**************號
二、項目名稱:宿松縣****-****學年度“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學生營養(yǎng)餐午餐食材(生鮮食材)采購項目
三、中標信息
供應商名稱:寧波市江徽美食餐飲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qū)石碶街道聯(lián)豐村綜合樓**8號
成交金額:********元
供應商的評審價:********元
供應商的總得分:**.**
四、 主要標的信息
| 服務類 |
| 名稱:宿松縣****-****學年度“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學生營養(yǎng)餐午餐食材(生鮮食材)采購項目 服務范圍:滿足各項目學校1學年的午餐食材(生鮮食材)的供應。 服務要求: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服務時間:本次合同簽訂履行期限為1學年(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年6月**日,約**3日歷天,不包括暑假、寒假、法定節(jié)假日,以實際供貨天數(shù)為準)。每天供貨一次(節(jié)假日不配送) 服務標準:合格 |
五、 評審專家名單:程緒偉、張斗星、尹西鵬、范美桂、李躍花、李穎、王云龍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參照計價格[****]****號文服務類標準計取,代理費金額為:******元,由成交供應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1、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質疑,可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
若投標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意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宿松縣財政局提出投訴,聯(lián)系電話:****-******1。
2、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宿松縣教育局
地址:宿松縣孚玉鎮(zhèn)孚玉路**8號
聯(lián)系方式:**7 **** ****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安徽茲元全過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縣孚玉鎮(zhèn)東北新城安豐國路北側茲元大廈2樓
聯(lián)系方式:**0 **** ****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孫先生
電話:**7 **** ****
十、附件
1.采購文件
2.開評標一覽表
3.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4.投標業(yè)績承諾函及業(yè)績證明材料
5.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范本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