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集團****年第三批帶式輸送機(榆神熱電)集中采購公開招標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
項目名稱:國家能源集團****年第三批帶式輸送機(榆神熱電)集中采購公開招標
招標編號及包號:CEZB************
一、中標候選人情況
標段(包)編號:CEZB************
| 載明內(nèi)容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第二中標候選人 | 第中標候選人 | 第中標候選人 |
| 名稱 | 寧波華臣輸送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 邯鄲四達科技有限公司 | ||
| 投標報價(人民幣萬元) | ****.****** | ****.****** | ||
| 質(zhì)量(如有)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貨期)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
| 資格能力條件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
| 項目負責人/證書名稱/編號(如有)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業(yè)績 | 1、臺州港頭門港區(qū)二期工程碼頭帶式輸送機設備及安裝施工分包合同、江蘇工力重機有限公司、****-4 2、浙能樂清電廠三期工程配套碼頭改造工程帶式輸送機合同、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 3、浙能紹興濱海熱電廠輸煤上倉系統(tǒng)改造帶式輸送機合同、江蘇萬遠建設有限公司、****-6-** 4、浙江浙能北侖發(fā)電有限公司3、4號卸船機卸料設備國產(chǎn)化改造輸送皮帶機采購合同、浙江浙能北侖發(fā)電有限公司、****-5-** 5、太鋼袁家村鐵礦上盤膠帶排巖系統(tǒng)項目干選系統(tǒng)**包膠帶機、山西太鋼工程技術有限公司、****-1-** 6、太鋼袁家村鐵礦上盤膠帶排巖系統(tǒng)項目干選系統(tǒng)**包膠帶機、山西太鋼工程技術有限公司、****-1-** 7、太鋼袁家村鐵礦上盤膠帶排巖系統(tǒng)項目SP**固定膠帶機合同、山西太鋼工程技術有限公司、****-1-** 8、太鋼袁家村鐵礦上盤膠帶排巖系統(tǒng)項目SP**固定膠帶機合同、山西太鋼工程技術有限公司、****-1-** 9、華能石洞口第一電廠2***萬千瓦等容量煤電替代項目帶式輸送機BC-4A、BC-4A、BC-6B設備采購項目、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一電廠、****-7-8 **、浙江公司電廠三期2***0MW擴建工程帶式輸送機設備采購項目、國能浙江舟山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4 | 1、河鋼邯鋼老區(qū)退城整合項目原料場工程汽車受卸系統(tǒng)皮帶機設備采購、邯鋼能嘉鋼鐵有限公司、****-**-** 2、河鋼邯鋼老區(qū)退城整合項目原料場工程一、二次料場系統(tǒng)皮帶機設備采購、邯鋼能嘉鋼鐵有限公司、****-**-** 3、河鋼邯鋼老區(qū)退城整合項目原料場工程火車受卸系統(tǒng)皮帶機設備采購、邯鋼能嘉鋼鐵有限公司、****-**-** 4、中鋼集團濱海實業(yè)有限公司**0萬噸/年帶式焙燒球團項目膠帶機及配套設備采購、中鋼集團濱海實業(yè)有限公司、****-**-** 5、中鋼集團濱海實業(yè)有限公司**0萬t/a帶式焙燒球團項目(配套原料場)膠帶機及配套設備采購(第三批)、中鋼集團濱海實業(yè)有限公司、****-**-** 6、河北新興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萬噸焦化項目備煤工程新增3條皮帶機、河北新興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包號 | 包名稱 | 中標候選人 |
| CEZB************ |
評標委員會共 9 名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本中標候選人公示期為3天,自發(fā)布之日起計算。
三、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詢問不中標原因請聯(lián)系項目經(jīng)理:
姓名:王雪松電話:**0-********
郵箱:********@chnenergy.com.cn
(2)如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異議:
異議時限及程序: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nèi),登入國家能源招標網(wǎng)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戶登錄”→“投標人”→“投標業(yè)務”→“招標異議”中提出招標異議。在提出異議時,應明確提出異議內(nèi)容及異議的有關證據(jù)材料、異議訴求,以便我們盡快核實處理。
異議咨詢電話:**0-********
(3)為規(guī)范招投標環(huán)境,維護正常招投標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國家能源投資集團供應商失信行為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投標人存在以下行為屬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擾正常采購的失信行為,將給予“取消資格”處置,期限為1-3年。
1) 捏造事實、提供虛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 惡意誹謗,誣告或陷害競爭對手
4) 投訴前沒有提出異議,或者對未處理完畢的異議提交投訴
5) 多渠道異議、舉報、投訴、上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