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殘聯(lián)輔助器具供應及服務采購項目(三次)第一包
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XCS-CG-XJ-******1
二、項目名稱:宣城市殘聯(lián)輔助器具供應及服務采購項目(三次)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項城市嵩祥商貿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項城市平安大道中段潘營社區(qū)居委會東**0米路北
成交金額:****7.**元
評審報價:****7.**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 序號 | 名稱 | 品牌(如有) | 規(guī)格型號 | 數(shù)量 | 單價 | 備注 |
| 1 | 普通輪椅 | 偉譽 | SYIV**0-WY**** | **0 | **8 | / |
五、評審專家名單:董海銀,余俊,袁昌莉(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詳見詢價文件成交服務費;
2、金額:****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若響應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宣城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 、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區(qū)鰲峰中路**號、宣城市梅園路香江金郡東區(qū)**棟3樓,聯(lián)系電話:**********3、****-******2。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提出質疑(具體操作步驟和程序詳見服務指南-政府采購在線質疑操作手冊)。
若響應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不滿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宣城市財政局提出投訴。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1.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1.3被質疑人名稱;
1.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1.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1.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1.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2.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2.5對其他響應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宣城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
地 址:宣城市宣州區(qū)鰲峰中路**號
聯(lián)系方式:**********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梅園路香江金郡東區(qū)**棟3樓
聯(lián)系方式:****-******2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黃主任、張工
電話:**********3、****-******2
十、附件
1、詢價文件
2、主要標的信息
3、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宣城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
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