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BB****HYCGZ****-重3
二、項目名稱:懷遠縣路燈節(jié)能改造建設項目(二包)(四次)
三、中標信息
供應商名稱:聯(lián)合體牽頭人:鐵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聯(lián)合體成員1:安徽半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聯(lián)合體牽頭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qū)望江西路與永和路交口向西**0米中國鐵塔安徽分公司7層
聯(lián)合體成員1:合肥市包河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南翔汽車城一期商辦綜合樓**棟****室
中標金額:**0.**萬元
供應商的評審報價:**3.**萬元
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 服務類 |
| 名稱:懷遠縣路燈節(jié)能改造建設項目 服務范圍:為了落實國家節(jié)能減排和滿足市民出行需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對我縣路燈進行節(jié)能和智慧化管控升級改造、路燈設施日常養(yǎng)護。本次路燈更新主要將所有鈉燈調整為更加節(jié)能的高光效LED光源,并對路燈安裝單燈控制器,同時更新路燈相關的配套基礎設施,更新完成后在合同履行期內提供管養(yǎng)服務。 服務要求:滿足招標文件中的服務要求。 服務時間:**0個日歷天內,供應商完成改造建設且通過合格檢驗后達到履約條件。達到履約條件后服務期限**年。 服務標準:滿足招標文件中的服務標準。 |
五、評審專家名單:韓宏業(yè)(組長)、高明懸、張紅波、呂楠、楊洪(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按照采購文件約定收取,收費金額肆萬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供應商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異議或質疑,遞交方式(任選其一):
(1)書面形式加蓋電子印章后通過蚌埠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提交。
(2)書面形式遞交。以書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載明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向其提出。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答復。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或通過蚌埠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向懷遠縣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②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③被質疑人名稱;
④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⑤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⑥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⑦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②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③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⑤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懷遠縣城市管理局
地 址:懷遠縣榴城鎮(zhèn)引鳳路**8號
聯(lián)系方式:****-******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安徽文久全過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瑯琊區(qū)古馬路**號
聯(lián)系方式:****-******9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惠毅(采購人代表)、萬美平(采購代理機構)
電話:****-******3(采購人代表)、****-******9(采購代理機構)